2003年,始终坚持把 “法轮功”处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严密监控、严厉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四管齐下,不断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练习者去市、到省、进京上访和聚集滋事事件,保持了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严格落实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处“法”工作列入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和责任,构建起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形成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县610办公室坚持定期调度与敏感时期、重要节日随时调度相结合,及时掌握处“法”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大教育转化力度。采取集中办班、送省高级班等形式,集中力量抓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先后将3名“法轮功”顽固分子送省法制培训中心高级转化班转化,全县274名“法轮功”练习者中已有260名彻底转化,占98%。加强防范控制。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员实行“四包一”责任制,每名不放心人员落实4名监控人员,确保24小时不脱管、不失控;对其他“法轮功”练习者实行一天两见面。重要敏感时期,在大王镇、辛河路斗柯收费站、李鹊镇警务工作站设立3处堵截点,对过往车辆和人员全天候值勤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人员。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有线电视信号监测站点190处,严防“法轮功”非法信号插播事件发生。在各乡镇及两个重点企业建立610办公室,各村设立处“法”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夯实处“法”基层基础。严厉打击“法轮功”非法活动。6月7日至7月7日,在全县部署开展处“法”工作“深挖打击月”活动;从11月初到月底,又在全县部署开展“法轮功”非法宣传品专项整治活动,对顶风而上、公然与党和人民对抗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和非法活动,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县公安局与县内308家复印、打字、印刷业户签订责任状,从源头上堵住了“法轮功”宣传品传播的渠道;与县网通公司联合行动,对全县登记上网用户进行认真梳理,有效控制了网上“法轮功”非法宣传活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