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初信初访工作。印发了《关于实行信访工作“双向承诺”制度的通知》,公开承诺初信初访,即时接待,明确答复;坚持与上访群众签定《上访双向承诺书》,明确受理方和上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及解决时限,有效地提高了一次性处结率,减少了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2003年,全县有174起上访案件实现了一次性处结,同上年相比,一次性处结率提高18.2%。二是深入开展群众重复上访专项治理活动。自7月下旬至10月底,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深入开展了重复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将省、市交办的9起和县内排查确定的18起群众重复信访案件确定为专项治理重点,严格落实了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的包案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由有关责任单位抽出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和“变通处理”的原则,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思路, 重新研究了解决措施。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专项治理工作。组建联合督导组,逐案进行督查,有效地促进工作开展。截止2003年10月底,27起信访户全部处结,结服率89%,稳定率100%。三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推行“逐级上访”、分级受理和“双向承诺”制度,坚持给上访人出具《上访答复意见书》,使群众逐级上访实现规范化。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大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力度。印发了《县级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直机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的范围、职责,强化了部门的责任,对信访案件进行科学分流,依法规范有序处理。针对违规上访增多的趋势,县委办、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处理集体上访案件维护县级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无理取闹、组织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强行带离,给予行政治安处罚,先后对4起违规上访、无理取闹者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