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04年,按照“平安广饶”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最”、“四不发生”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治安安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大对治安混乱区块整治力度,有力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深入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安全。健全完善了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社会化防控网络,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调处化解了多起重大不稳定隐患。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学习任长霞”、“创新创优主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政法干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坚持贴紧中心、服务经济建设,依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正常经营和合法利益,服务经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年底全省公共安全感调查中,群众安全感率为96%,比全省高出6个百分点。
【“平安广饶”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4年,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以“严打”整治斗争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活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有力地震慑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促进了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全面推行了治安承包、义务巡逻,实施了“社区警务”战略,深入开展 “技防标准化建设”工程,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社会化防控网络。坚持疏导化解和依法规范相结合,先后妥善处置了几十起群体访和突发性事件,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依法治理、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维护油区治广饶年鉴安的“封闭式”管理体系,适时开展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涉油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工农利益之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建立了东海滩涂社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寿光市联手开展东海滩涂社会稳定工作,互通情况,联防联治,全年没有发生影响东海滩涂社会稳定工作的问题。大力加强信访 “网底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妥善处理了各类来信来访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不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整治,2004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 “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3%、3.2%、45%和43.9%,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认真实施“二五”依法治县和“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县电视台、电台和《广饶大众》报上开辟了 “法治经纬”专题栏目,在试点村建立高标准的普法宣传一条街,为综治及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严打,,整治斗争】2004年,紧紧抓住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暴力犯罪和威胁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不放松,连续组织开展了“严打” 整治“春季行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夏季严打”、打击盗抢机动车、打击利用手机短信诈骗、打击“两抢一盗”等8次专项行动,先后破获“L27”杀人案、“4.12” 伤害致死案、“6.22”李某被抢劫杀害案、“12.21”徐某被伤害致死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县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3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2人,打掉犯罪团伙24个成员84名;查处治安案件133起,处罚250人;判处犯罪分子123人,查办职务犯罪12起;召开公开处理大会1次,召开公判大会1次,保持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社会治安专项治理】2004年,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治理哪里的原则,加大对治安混乱区块的整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学校、医院、车站周边及油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文化市场秩序、打击网络色情和传播淫秽物品及县城区农贸市场、建筑市场治安秩序综合整治等1。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发生热点治安问题。全县立查卖淫嫖娼案件13起,治安处罚38人;查处出售淫秽物品案件3起,处罚3人,收缴淫秽光盘9736盘;查处赌博案件2起,处罚21人;收缴非法枪支130支、非法烟花爆竹180余万头,打击处理50人;查出整改火灾隐患600余条;审核建筑工程项目102个,验收建筑工程39家;打击市霸、路霸和建筑霸头14名,治安拘留11人;侦破涉油刑事案件15起,刑事拘留8人,治安处罚4人,清理取缔小炼油、小轧钢和非法收购点5个,连续9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涉油案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印发了《广饶县大调解操作规程(试行)》,推广了西刘桥乡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度;推广大王镇经验,在全县10个乡镇成立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156政法心,每月集中开展3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由政法、综治、信访、安监四部门牵头,实行矛盾隐患"四条线”排报,并与寿光市委政法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沟通有关情况,建立起全方位、无缝隙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完善定时定点集中办公、乡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县级干部轮流接访和涉法案件县级“五长”联合接访调处化解“三道防线”,实现了小的矛盾不岀村、大的矛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矛盾不出县。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26起,调处316起,调处成功率近97%。建立了集中治理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广饶县社会稳定工作预警机制》和特大集体上访、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突发事件等5个预案,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年40余起群体访均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一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
【基层基础工作】将各类防控资源下沉到平安建设阵地最前沿,全面完善农村和城镇治安防范网络。在农村,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义务传牌、“邻里守望”等方法,打造了防案件、防事故、保安全的“群众阵线”。在县城(镇)区,以提升防控能力为目标,完善县城(镇)区巡逻体制建设,以交警、巡警为主体,其他警种相配合,科学划分责任区,实行24小时全天候、网格化、无缝隙巡逻。大王镇成立30人的镇区警务巡逻队伍,配备警务巡逻车辆,每20分钟对镇区主街道和重点部位巡逻一遍。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将县城区划分为七个社区,公安民警、保安队员常驻社区,普遍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和警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民警、保安、科技 “三进社区”。在县城各居民小区推行“一区一警、一楼一长、一道一员”制度。在县城区和乡镇驻地建设治安查报站3处,建立高标准警务工作室12个,提高了快速处置突发案件和查控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能力。实施了“技防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A、B、C三类制定不同的技防标准,分别视情安装视频监控、电子报警、电子巡更、周界报警、楼宇对讲等技防设施,推进了“三防”措施落实。据统计,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技防安装率达到100%。
【反邪教斗争】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责任和措施。建立并实行了有奖举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不断强化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根据斗争形势需要,4月份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处 “法”工作深挖打击月专项行动;6〜8月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威胁恐吓工作人员专项斗争;7〜8月份,在全县部署开展了教育转化“攻克难关战役”活动;并在全县大力开展“四无”乡镇(社区)创建活动;9月份,在全县部署开展了清理清查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活动;11月份,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同邪教组织斗争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县10个乡镇、2家重点企业建立了610办公室,在重点村庄、单位布建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反应灵敏的处“法”工作网络;在全县设立电视信号监测站点190处,及时发现、有效控制邪教插播电视信号等非法活动。全年共抓157广饶年鉴获邪教现行人员10名,送省高级学习转化班2人,依法劳动教养邪教顽固分子7名,实现了“零聚集、零滋事、零插播”的工作目标。
【政法队伍建设】2004年,县委政法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全县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关于对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办法(试行)》等文件,组织了全县政法系统“双十佳”(十佳干警、十佳基层单位)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学习任长霞、“创新创优” 主题教育和业务“大练兵”等活动,推动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县政法干警没有发生一起大的违法违纪问题。大力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建设。县综治委、县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市编办关于落实省综治委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按照通知要求,普遍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机构,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并调整充实了综治办工作人员。各乡镇、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共配备工作人员75名,其中主任12名,专职副主任16名 (其中副科级干部12名),专职工作人员44名,解决了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
(付玉明张廷亮王伟曹维建蒋海刚)社会治安【概述】2004年,广饶县公安局以建设 “平安广饶”为目标,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省公安厅授予 “执法考核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基层满意的县区涉农部门”,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维护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大王派出所被省公安厅和人事厅联合授予“执法为民先进集体”;交警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先进大队”,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 “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等大队”;巡警大队、油区治安巡逻大队被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大王派出所、广饶镇派出所、治安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先进集体”;治安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特级治安大队”;刑警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严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法制信访股被市公安局评为“治安、法制信访执法质量优秀单位”;陈官派出所被市委综治办评为“东营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刑警大队被东营市妇联授予“妇女维权工作先进集体”;100余名民警被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记功、嘉奖和通报表彰。
【公安队伍建设】一是从严治长。局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四个模范、三个在前、两个必须”,即:做团结-158政法的模范、廉洁勤政的模范、工作的模范和公正执法的模范;各项工作干在前、困难面前走在前、危险时刻冲在前;凡是发生重大案件,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主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从而赢得了民警的信任和支持。二是业务强警。先后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向任长霞同志学习”和“大练兵”活动。同时,先后选送30多名民警到公安大学、刑警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和省人民警察学院学习深造,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在全市刑事技术大比武中,夺得了个人第一、第三、第四和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以制治警。根据周永康部长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 的要求,内抓民警等级化管理,外请40名驻广饶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执法执纪监督员,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2004年,全局刑事案件的批捕率、起诉率均达到100%,退查率仅为1.5%,全局民警无一人违法违纪,实现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赢”。四是从优待警。与县医院建立了“民警医疗救护绿色通道”,以建设“警察文化”为载体,每年都组织一次优秀警嫂评选活动、举办一次“英雄就在身边”事迹报告会、“金盾杯”警体运动会。
【基础建设工作】顺利完成了县局办公楼、县看守所和县城区消防站“三大建设工程”。其中县局办公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投资3000多万元,按照“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的要求,在办公楼上建设了高标准的“三台合一”、GPS卫星定位系统、警务大厅、多功能会议室、体能训练中心、学习阅览室和文化娱乐室等,是目前全省建筑面积最大、装备最精良、配套最完善的县级公安办公大楼之一。
【严打整治斗争】 先后开展了冬季行动、春季攻势、夏季严打、侦破命案、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打击盗抢机动车等一系列严打斗争和专项行动。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2人,打掉犯罪团伙26个、成员84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0余万元。特别是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效果非常显著,“L27”李某被杀案、“2.18”某国税分局微机被盗案、“4.12”司某被伤害致死案、“6.22”李某被抢劫杀害案、“12.21”徐某被伤害致死案等有影响的案件全部告破。
【服务经济发展】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保险领域诈骗犯罪以及利用劳务中介从事经济犯罪等专项行动,共侦办经济案件12起,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破案率达到100%。加强企业安全防范,与全县50多家企业建立了保安服务联系,在华泰集团、西水集团、农信社等大型企业和重点单位,设立了治安办公室,派驻民警指导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深入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建筑市场秩序的各类霸头,共打击市霸、路霸和建筑霸头14名,治安拘留11人。改革行政管理,研究制定了《广饶县公安局服务承诺》,在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7个方面出台了52条服务措施,启动了出国(境)“绿色通道”,在窗口单位推行了引导服务、限时服务和预约服务等措施,提高了服务经济建设水平。
159广饶年鉴【油区治安管理】全年共侦破刑事案件15起,刑事拘留8人,治安处罚4人,清理取缔小炼油、小轧钢和非法收购点5个,成功化解工农纠纷8起。加强宣传发动,全县累计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张贴宣传标语380余条,散发创建安全文明油区宣传材料1万余份。
【报警服务工作】全年“110”共接处警3568起,其中刑事案件227起、治安案件32起、交通事故508起、火灾56起、调解纠纷857起、救助1438起、其他450起。通过110及时破获刑事案件68起,查处治安案件2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1名,救助伤员达257人,参加抢险救灾90余次。12月份,投资300余万元,实现了三台合一”,极大提高了全县公安机关快速反映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保安工作】 共制止打架斗殴25起,查获盗窃不法分子13人,查扣公共财产外流80余次,检查不安全苗头35次,做好人好事50余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收到感谢信6封、锦旗3面。
【户籍管理工作】实现户籍管理“一元化”,登记人口144792户、480753人。全面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治理整顿,登记暂住人口6091人、重点人口377人、租赁房屋757户、2718间,有力地减少了流动人口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管理】全县入室盗窃、入室抢劫、“三车”被盗等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1.6个百分点。针对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特点,适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立查治安案件166起,调解纠纷500余起,处罚260人。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共立查卖淫嫖娼案件13起,治安处罚38人;查处出售淫秽物品案件3起,处罚3人,收缴淫秽光盘9736盘;查处赌博案件2起,处罚21人;收缴非法枪支130支、非法烟花爆竹180余万头,打击处理50人。开展不安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5次,及时化解一大批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创建 “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活动,治理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全年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509起,死亡90人,伤603人,直接经济损失1742785元。同比分别下降了50.3%、3.2%、45%和43.9%。集中开展了以治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超载、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继续深化无牌无证“四小”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纠正交通违法112200人次,收缴假牌假证47件,采取强制措施办理“四小”机动车辆挂牌11726辆,驾驶证8613件,全县“四小”机动车辆上牌一率达到95%以上。按照国务院交通管理“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制发了《广饶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排查交通事故黑点3处,整改交通信号灯或黄色闪烁警示灯、交通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充分运用大王、李鹊两处警务工作站计算机公路监控系统,加强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管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划道路交通标线6万平方米,安装组合交通标志128块。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
160政法【监所管理工作】 投资900余万元,顺利实现了县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中队的搬迁,建设了高标准的监管信息管理、电视监控、违禁物品检测、电网、周界控制、应急报警等十二套现代化安全管理系统,使全县监管工作达到国家一级水平,连续20年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消防工作】 投资600余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高标准消防指挥中心执勤办公楼;投资18余万元,购置了战士个人灭火防护装备;投资4万余元,更新了消防车的水带、阀门等配套设施。2004年检查公众聚集场所80余家,查出火灾隐患600余条,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50条,限期整改火灾隐患350余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3份,《复查意见书》70份,处罚36人次,罚款12.75万元,治安拘留4人次。审核建筑工程项目102个,提出审核意见280余条,审核面积达55.92余万平方米;验收建筑工程39家,验收面积16.56余万平方米。强化灭火能力的提高,全年共接警出动扑救火灾143起,直接财产损失69万元,轻伤1人,火灾四项指标同比均有明显下降。
【大案要案简介】6•22抢劫杀人案2004年6月23日早,广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李鹊镇北赵村李某某妻子报案:李某某在广饶县城长途车站搞个体出租车,从22日早外出未归。23日上午8点整,广饶县李鹊片的民警反馈信息,在李鹊镇境内的玉米地内发现一具男尸体。经初步勘查,此尸即为李某某,系他杀。案件正式立案,成立“6•22抢劫杀人案专案组”开始侦查。
中心现场位于广饶县李鹊镇鲍家村北侧500米的玉米地内,向北2米是直通辛河路的生产路,现场留下的清晰的车轮印痕和拖拉痕迹以及倒伏的玉米等迹象表明,此地即为第一凶杀现场。通过解剖证实,李某某是被人用枪或枪类发射器打中头部,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罪犯在杀人抛尸后,驾驶抢劫来的车向东上辛河路逃窜。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此为一起典型的持枪抢劫出租车杀人案件,应围绕出租车市场、枪支来源和销车渠道等多方位查找线索,寻找突破口。
经过七天七夜的侦查后,案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29日下午,广饶县公安局陈官派出所报案:在陈官乡斗柯收费站附近,辛河路段东侧发现一辆红色无牌桑塔纳轿车,车内有血迹。经勘查确定,此车是被抢劫的出租车,现场提取自制手枪、匕首各一把,经核对车上血迹与受害人血样一致。一个月后,罪犯张某甲在济南被广饶县公安民警抓获,张某乙在东营区被抓获,王某畏罪自杀。
罪犯张某甲、王某和张某乙三人是以酒肉为媒苟合一处的“莫逆之交”,出于对享乐的共同追求,不约而同地生出搞点外财,享受享受富贵荣华的念头,只是苦思冥想也不知如何下手。为此,三人合计了好几个晚上,密谋的结果是“抢”。抢劫到银行提钱者的钱,抢的地点“不是东营就是广饶”,最终,他们选择了广饶。方案制定好后,6月22日三人乘车中午到达广饶,先是在工行,后来又到农行、建行等,均因防范好而没有得逞。近黄昏时,仍然一无所获。于是他们又决定弄辆车。他们到广饶长途车站,首先相中了一辆崭新的长安面包出租车,因车主不让价格没有达成协议。然后,他们看上了李某某的红色桑塔纳,最终以二十元的价格达成协161广饶年鉴议。上车行驶一段后,当李某某意识到危险停车时,被三名歹徒以自制手枪击中头部死亡。三名歹徒丢下尸体稍作掩盖,驾车到了青岛,又连夜赶回老家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因当天的一场大雨,卖车计划搁浅并露出马脚,最终被捕。
李某某诈骗案李某某生于广饶县大王镇,28岁,1995年高中毕业后便到武警某部参军,1998年从部队顺利考入武警特警学院,2001年毕业后被分配到武警某师担任排长。2001年以给别人部队转干为名诈骗现金30000元,被武警部队政治部处劳动教养两年。2003年12月份,李某某出狱。广饶县大王镇高某,23岁,就读于某防空兵学院。2004年1月18日上午,春节放假归来的高某遇到了李某某,李某某上前与高某搭讪,得知高某家庭收入颇丰后,李某某起了诈骗之心。
李某某声称自己是公安部某领导的秘书,可以将高某调至北京参加工作。高某涉世不深,听信了李某某的花言巧语。下午,李某某到高某家中对自己进行了吹嘘,并拿来照相机给高某拍了照,取了高某的个人履历,使得高家人对其能力深信不疑,间隔一段时间后,李某某感觉到时机成熟,便以父亲身患脑血栓,正在济南某医院做手术为借口,从高家骗取了20000元;几日后,李某某又以父亲第一次手术不是很成功,还得动手术,又从高家骗取了35000元;2月9日,李某某第三次来到高某家中,称还要再次做手术,又骗取了50000元;2月14日,李某某第四次来到高某家中以父亲去世,欠下一些债务为由,又骗得20000元。从1月18日到2月14日,李某某分四次,到高某家中共骗得现金125000元。
2月19日上午,高某的父亲外出时,碰到李某某的父亲居然在村里修车,便上前搭话,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随到广饶县刑警大队报案。
2月19日晚,广饶县公安局正在开展侦查工作时,接到临胸县公安机关协查电话,李某某在山东省临胸县落网。
1月18日正是腊月二十八,李某某从高某家首次骗得20000元后,径直到了潍坊市某豪华大酒店,入住三套间总统套房,一天晚上的消费就上万元;春节后,骗取的20000元便所剩无几。2月1日,李某某骗得现金35000元后,便到了临胸县某五星级大酒店,住“总统”套房、吃大餐、喝五粮、抽中华。案发前,李某某正“轮住”星级大酒店,此期间宴请情人聂某的家人,一次花了20000元,饭后又花20000余元为聂某家人买了两部名牌手机。李某某为博得另一情人张某的欢心,花费近万元购买了时装及首饰。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身上仅剩下11.4元钱。
(王忠亮牛国辉纪彦峰)检察【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9件30人,立案侦查11件12人,其中贪污案2件、受贿案5件、行贿案2件、挪用公款案2件。所办案件中大案7件,占5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特别是查办的市第二人民医院受贿、挪用公款“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162政法成立三个侦查小组,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从初查入手,严格掌握立案标准,对犯罪嫌疑人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及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深挖细査,形成证据链条,保证了案件诉得出、判得上。所办案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0件11人,有8件9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较往年均有大幅度提高,有力地惩治了腐败犯罪。进一步健全完善涵盖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办案纪律等内容的办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自侦案件办案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办案纪律和执法作风整顿活动,就防范设施、防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办案安全工作实行无缝隙管理,消除了事故隐患,全年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全年受理“渎职”、“侵权”案件10件10人,立案1件1人,移送不起诉1件1人。在加强办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律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0多条,组织法律宣传6次,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通过召开座谈会、上法制课、以案释法、利用新闻媒体和图片展版宣传等形式,广泛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勤政意识和法制观念。注意发现和总结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为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全年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0多条。与交通、公路、金融、税务、房地产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系统预防,形成了预防合力,在交通系统开展系统预防的经验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了交流。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形式,在宣传、文化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组织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场文艺演出,得到了上级院及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组织编排的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题材的小吕剧《一枚钻戒》、小品《把关》等节目曾多次在市、县有关晚会中演出,受到了观众的欢迎;制作的“预防职务犯罪访谈节目”在县电视台“法治经纬”栏目播出,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刑事检察】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依法严惩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2004年共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83件1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6件93人,其中重特大案犯7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6件16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3件120人,出庭公诉77次,发表公诉词77篇。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将审查复核和补充固定证据贯穿始终,对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真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使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全年未出现错捕、漏捕、漏诉和无罪判决案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积极参与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正确执行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积极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首问负责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参加“五长”联合接访。2004年共受理163广饶年鉴群众来信来访96件次,均作了妥善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部分群众集体上访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诉讼监督】开展了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纠正和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纠等问题发生,较好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4件,追捕7人,追诉7人,追诉漏罪13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件11人,不起诉1件3人。共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8次,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纠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中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监所检察】重点加强对人犯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假释等的监督。广泛开展在押人犯服法教育,规范看守所执法行为,确保了监所安全。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纠正超期羁押3件;加强对外执犯的考察管理,保证了外执犯无重新犯罪。全年对看守所进行专项调查6次,提出纠正违法建议3次,对外执犯进行考察100余人次,保证了看守所无超期羁押,外执犯无重新犯罪,确保了监所安全。严格执行人证查验制度,全年收押的227名人犯都做到验证见人、人证相符,法律手续齐全、合法。通过上法制课、与人犯谈心等多种形式,做好人犯服法教育工作,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民事行政检察】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立案16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16件,被市院采纳8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制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法院判决正确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次,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听诉,细心解答。对举报线索,初查63件,移送反贪12件,民行16件,侦查监督12件,移送其他机关23件,无积压信访件。组织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上街宣传、广播电视讲话、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增强了宣传效果,共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69人次,受理举报线索9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办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1件,化解了社会矛盾。
【检察技术工作】认真贯彻省院《关于加强检察技术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办法》,积极为办案科室和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共接受本院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贪局、控申科、民行科委托市院指派,办理法医检验鉴定52件、文证审查67件、现场勘验6件、提供技术协助15件,接受市院指派办理文证审查17件;参与全县重大案件联合司法鉴定15件,检验鉴定准确率达100%,有力配合了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奖惩力度,调动起了干警参与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共编发本院信息简报39期,被省院采用1164政法条,市院采用7条,被县委采用4条。新闻宣传工作,共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1篇,其中国家级17篇,省级10篇,市级24篇。调研工作,全院共撰写调研理论文章110篇,被国家级采用1篇,省级3篇,市级7篇,市院交流4篇,召开调研文章交流会3次,印制论文集5册。
【检察队伍建设】制定了《2004年度队伍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主题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向任长霞学习等教育活动,组织了“两个条例”知识考试,参加了全县政法干警政治理论考试,保证了教育活动效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20多人次参加了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选派三名同志参加了全市业务技能比赛,并获团体二等奖;有2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自侦干警全部顺利通过了资格认证。继续加强规范化建设。组织干警对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加强对有关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 保证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刘曙光)审判【概述】2004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95件,结案2500件,同期收案结案率达到100%,标的额9575.96万元。被省法院表彰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基层满意县直部门”、“精神文明单位”,被县文明委授予“精神文明创新奖”;民一庭、刑庭分别被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民一庭被评为县“优秀基层单位”,刑庭被评为县“十佳基层单位”,院工会被市工会表彰为“先进职工之家”。
【刑事审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作用,对青少年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圆桌式审判”;对64名外执犯及时跟踪帮教,提高了罪犯改造质量。提高庭审效率,用好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开展实施刑事审判“精品” 工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全年共审结各类犯罪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123人,全部做到了无申诉、无再审、无抗诉、无发回重审或改判,市法院向省法院推荐为县法院刑庭记集体二等功。
【民事审判】加强民商事审判大调解,促进“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和完善。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57件,其中调解结案991件,调解结案率达63.7%。县法院先后3次在全市民商事工作会议上就“大调解”工作进行典型发言;1次在全省民商事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行政审判】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8件,结案68件。积极受理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12件, 标的额127.8万元。其中执结社会抚养165广饶年鉴费征收案件29件,有力支持了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在全市计生工作现场会上,县法院作了主题为《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共同推进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的经验介绍。
【执行工作】积极探索改进执行方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一切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并阻挠执行的7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对有履行能力而隐匿财产抗拒执行的7户被执行人实施了强制搜查,扣押物品38件,扣划案款150余万元,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61件,执结6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6%和9%,执结标的额1502.93万元。
【综治和司法服务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的转办、催办、院长和庭长定期接访等制度,各庭室都抓信访,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对多名多年来的信访老户,全部结服。牵头制定了《大调解操作规程》的草案,经各部门修改后,县委办公室给予转发。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张,宣传手册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向政府、企业提岀司法建议21条,应邀到乡镇、学校举办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2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合同、企业破产改制、招商引资等敏感案件。审结破产案件4件, 涉及企业职工1500余人,无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
【法官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创新为保证,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要手段,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院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合力。落实院党组、审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务办公会议事规则,提高了决策水平。二是强化法官职业培训。37人参加了国家、省法官学院的培训,全年累计支付各类培训费近30万元。还通过举办学术研讨,邀请专家授课辅导,开展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职业培训。全院共撰写调研文章71篇,在各级刊物上发表30余篇。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机制,完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程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四是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先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强队伍管理, 树职业形象”等活动。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法官业外活动约束、廉政谈话、廉政申报等制度,健全法官廉政档案,逐步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73件,7名法官办理案件超过百件,全年36名同志受到上级的记功表彰。,166政法司法行政【概述】200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公证处和花官乡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丁庄司法所、广饶镇司法所、大码头乡司法所被市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王效儒等三人被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李光辉等七人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干警”称号。
【普法工作】2004年初制定了《全县二 OO四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行政许可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年内共举办县级干部法制讲座4期,科级干部法制讲座147期。4月份,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花官乡西齐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书籍50册,明白纸2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人次。9月份,协助县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举行了一次宪法知识竞赛,使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代表队参加了全省“建设平安山东,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竞赛,年底组织全县1600多名股级以上干部进行了2004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深入组织开展“零案社区”、“零案村居”创建活动,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保证了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作为工作的重点,全县共确定试点村58个, 其中15个村为全市重点抓好落实的试点村,稻庄镇闫口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大王镇刘堡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律援助工作】分别与县残联、县妇联、县老龄委、团县委、县总工会联合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在10个乡镇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月份,先后2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职能,加深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理解。一年来,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四统一”原则,指派县内法律服务机构承办或自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件,其中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1件、非诉讼案件1件、公证2件,代书47件,解答咨询219人次,免律师代理费7万元。
【“12348”法律服务专线】 以县司法局 “12348”协调指挥中心为主体,以10个乡镇司法所“12348”专线为辐射网,全年共接涉法咨询电话2029个,当场解答1965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94件,委托法律服务人员办理132件,化解纠纷15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7万余元,成为群众的连心桥、开心锁。在参加县政法部门联合接访中,解答各类咨询7件19人次,减轻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压力,167广饶年鉴维护了社会稳定。
【公证工作】 公证处共办证1622件,其中经济公证156件,民事公证1466件;案卷一类卷达95%,二类卷5%,无三类卷;公证事项涉及合同标的额2.8亿元,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50万元,签订常年法律服务点6家,诉讼代理5起,非诉讼调解8起,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挽回损失100万元,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次。
【司法所建设】全县十个司法所已全部立户列编,实有人员28人,其中司法行政专编22人,其他编制6人。办公用房共44间,其中有5间办公用房的所5个,4间的4个,3间的1个。10个所共配备微机10部,电话10部,摩托车22辆,汽车2辆。10个司法所有5个达到了规范化要求,有4个基本达到要求。
【人民调解工作】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560个,调委会成员2342人,全县共制作调解协议书200多份,合格率在90%以上,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了条件。花官乡、广饶镇等乡镇,配合“平安广饶”建设,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7起,成功调处354起,成功率达到97%,防止民转刑案件11件23人,防止矛盾激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5起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3起167人次,较好地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0名,都妥善予以安置。针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实行档案化管理,定期回访、定期检查,同时与劳动、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良好的安置帮教就业环境,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