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粮食储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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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47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粮食储备
分类号: F259.21
页数: 4
页码: 250-253
摘要: 1990年9月16日,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搞好丰歉调剂,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的基本稳定。
关键词: 粮食 粮食储备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国家开始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1990年9月16日,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搞好丰歉调剂,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的基本稳定,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成立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储备的管理工作。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粮权在国务院,各地必须服从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动用。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地区的粮食储备。
  1991年7月,国家粮食储备局颁布《国家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国粮管字〔1991〕第61号),其中规定:国家储备粮油包括“五〇六”储备粮油、“甲字”储备粮油和国家专项储备粮。其中“五〇六”储备粮油,由国家粮食储备局和总后勤部共同负责管理,以国家粮食储备局管理为主; “甲字”储备粮油和国家专项储备粮由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管理。
  国家储备粮油所有权、动用权属于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动用。国家储存在各地的储备粮油,必须服从国务院统一调度。
  国家储备粮油必须与商品粮油分开储存和管理,做到“三专”(专人、专仓、专账)、“四落实”(数量、质量、品种、地点)。
  国家储备粮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以上质量标准。在保管过程中要注意粮油品质变化,加强质量管理和监测。按时组织实施推陈储新。
  东营市1990~1999年国家粮食储备情况见表6-1。
  东营市1990〜1999年国家粮食储备情况表表6-1
  单位:万公斤注:1996、1997年全市国家储备油各85万公斤。
  2000年,国家储备粮达到6300万公斤,其中:东营区100万公斤,河口区100万公斤,储备库6100万公斤。市粮食局把分散储存的国家储备粮进行集并,把分布在县区的老储备粮划转为商品粮储存。
  2001年,东营国家储备粮库划转上收给中储粮总公司,数字统计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
  市委、市政府2006年提出“充分发挥土地多、交通便利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在东营市建设石油、粮棉油等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发展储备经济,并搞好全市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这一战略决策,努力搞好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储备经济。2006年4月,东营市粮食储备库取得中央储备粮与中央储备糖代储资格,成为全省首家同时具备中央储备糖、中央储备粮、市级储备粮3种物资储备资格的综合性储备库。2007年9月份市粮食储备库接收中央储备糖1.5万吨,成为全国惟一非储备糖库储存储备糖的单位。2007年4月3日开工建设3000平方米的军粮供应中心和粮食质量卫生检测中心配套工程,11月份全部竣工投入使用。至2008年6月,市粮食储备库占地面积500亩,建成高标准平方仓37栋,总仓容17万吨,实存市级储备粮11万吨,中央储备糖6万吨。
  一、 建市前三县粮食储备建市前,三县的粮食储备大体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民代国储。建国初期,在国家尚未建正式粮仓的情况下,三县广泛开展民代国储,发动群众利用民房代国储粮。1953〜1970年,国家陆续建立苏式仓房、房式粮仓储粮,逐步退回储粮民房。
  (二)国代民储。1963年,山东省人委发出《国家粮食部门代生产队保管储备粮的通知》,要求生产队按照丰歉情况,适当留些储备粮,以便备荒防灾,生产队储备粮可由国家粮食部门代为保管,粮食部门收取少量储存费。生产队需动用储备粮时,由生产大队提出申请,公社备案,经县粮食部门批准。生产队需用资金时,也可以把储备粮卖给国家,以质论价提款。1979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再实行国代民储。
  (三)地方战备粮。在20世纪60年代初,三县粮食部门根据国家“备战备荒”要求,在部分基层粮所储存部分地方战备粮,数量不对外公布。
  二、建市后粮食储备东营市从1992年始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当年地方储备小麦2.55万吨,其中东营区0.65万吨,河口区0.25万吨,垦利县0.2万吨,广饶县0.25万吨,市粮油贸易公司0.35万吨,市饲料公司0.15万吨,市面粉厂0.15万吨,市粮油储运公司0.55万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地方储备规模也随之增加。
  1999年地方储备小麦2.775万吨,其中市级储备2.1万吨,县级储备0.675万吨(广饶县0.275万吨,利津县0.2万吨,垦利县0.2万吨。)2000〜2001年,全市地方储备小麦2.735万吨,其中市级2.06万吨 (东营区0.36万吨,河口区0.2万吨,市周转库0.4万吨,市直属库0.3万吨,市粮食储备库0.8万吨),县级0.675万吨(利津县0.2万吨,垦利县0.2万吨,广饶县0.275万吨)。
  2002年,全市地方储备小麦2.775万吨,其中市级储备2.1万吨 (全部由市粮食储备库储存),县级储备库0.675万吨。
  2003年9月15日,东营市政府在全省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92号),把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市级粮食储备规模达到6.5万吨,县级储备粮2万吨(广饶县1万吨,利津县0.6万吨,垦利县0.4万第二节地方储备吨。)2004年市级粮食储备规模达到10万吨,县级储备粮3万吨(广饶县1.3万吨,利津县0.8万吨,垦利县0.9万吨。)至2007年底,全市地方储备规模达到14万吨,其中市级储备11万吨,县级储备3万吨。
  在储备粮管理上,东营市各级粮食部门不断创新储备粮规范化管理模式,实施“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的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绿色、环保、生态储粮,储备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05年,市粮食储备库先后获得 IS09001质量管理和IS014001环境管理2项体系认证,全市4个地方储备库(东营市粮食储备库、广饶县粮食储备库、垦利县粮食储备库和利津县粮食储备库)全部被省粮食局命名为 “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
  10月19日,全省地方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在东营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大民,副局长张翠玉,全省17市粮食局分管局长、地方储备库负责人及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主要负责人计90余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军,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信,看望了省粮食局领导和全体与会人员。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秀香参加会议并致辞。会议总结推广了东营市粮食储备库《规范化管理,勇于创新,扎实推进生态型储备库建设》的经验,并参观了储备库的现场管理。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大民讲话,副局长张翠玉作主题报告。
  同年,安徽、湖南、上海等省市粮食部门先后到东营参观学习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经验。东营市储备粮管理已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2005~2007年,市粮食局组织开展“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同时不断步加大科技投入,在低温储粮、保水技术、生物综合治理等科技储粮技术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保证了地方储备粮安全,市县两级储备粮平时管得好,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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