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营市粮食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20000452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职工安置 |
分类号: | D412.7 |
页数: | 2 |
页码: | 151-152 |
摘要: | 在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中,市粮食局始终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以人为本、合理分流的原则,根据每个职工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151式分流安置职工。一是内部退养安置一批。给已内退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领取最低生活费。二是领取经济补偿金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后自谋职业1495人,其中:市直属单位和两区434人,垦利、利津两县653人,广饶县408人。三是改制企业以竞争上岗的形式公开招聘、重新安置原职工151人,通过创办粮油服务社等经济实体安置152人。四是有1192名下岗职工采取经商、务工、外出劳务等形式实现了再就业。 |
关键词: | 职工 职工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