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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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8中共东营市委纪事》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0012
颗粒名称: 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分类号: D035.4
页数: 8
页码: 42-49
摘要: 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东营提供有力保障一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二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尤其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和突出“六个重点”、力促“四个突破”、凝聚“四方合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三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关键词: 反腐倡廉 工作建设 工作意见

内容

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适应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东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拓展源头治腐工作领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主要任务和要求(一)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东营提供有力保障一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二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尤其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和突出“六个重点”、力促“四个突破”、凝聚“四方合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三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刻领会、身体力行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解决“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旗帜鲜明地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查摆在思想和作风上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破除因循守旧思想,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克服自满自足的情绪,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力戒浮躁不实之风,弘扬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纠正各行其是的散漫倾向,树立令行禁止的大局观念;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防止绝对静止的片面思想,提高科学辩证的思维能力,达到“破旧、克满、戒躁、纠散、反奢、防片”的目的。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反腐倡廉对外宣传。按照省纪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继续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配合省委对市和县区的巡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 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热点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严肃追究和惩处,绝不姑息迁就。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査、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搞好乡案县审和审复分设,逐步扩大公开审理的范围,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深化“一案两报告”制度,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完善有效预防的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督促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完善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三免一补”的政策规定。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和农民负担反弹的突出问题。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正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进一步办好“行风热线”,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长效机制。
  认真组织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依法执政、促进依法办事。围绕维护政令畅通开展监督监察,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农村综合改革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督促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加大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审核、备案的监管力度。四是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五是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六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七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反洗钱法律制度,形成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八是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源头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不断深化“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干部廉洁。继续推行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加强对农村重大事项的监管。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城市规划、人事编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坚持依法照章办事。
  (七)强化建设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受理群众诉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搞好环境考核评议,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完善发展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行政效能、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査,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发展环境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建立效能监察联系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完善机制,健全网络,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实事求是地做出严肃处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霸痞行为。探索改进效能考核的方式方法;研究制定 《加强部门单位发展环境建设内部监督的意见》。
  二、反腐倡廉任务责任分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 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东营提供有力保障
  1、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2、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信访局负责。
  (二)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
  2、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贸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文体局、市旅游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3、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
  4、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审计局负责。
  6、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由市外侨办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商局、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纪委、市旅游局负责。
  7、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体局、市广电局负责。
  2、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体局、市广电局、东营日报社负责。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体局、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妇联、东营日报社负责。
  4、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住房方面问题,由市清理整顿违规建购干部职工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5、清理纠正领导干部用车方面问题,由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负责。
  6、查处党员干部参加赌博问题,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
  7、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东营银监分局负责。
  8、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行负责。
  9、监督检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问题,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委负责。
  10、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人事局负责。
  11、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人事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
  12、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以及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负责。
  13、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负责。
  14、加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审计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
  15、推进党务公开,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室、市纪委负责。
  (四)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1、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负责。
  2、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信访局负责。
  3、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由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
  (五)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三免一补”的政策规定,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3、查处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4、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由市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负责。
  5、纠正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办、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负责。
  6、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由市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人行、东营银监分局负责。
  7、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查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经贸委负责。
  8、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好“行风热线”,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广电局负责。
  9、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10监督检查《公务员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市人事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负责。
  11、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负责。
  12、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13、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1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
  15、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督促检查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市纪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负责。
  2、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负责。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政府调研室负责。
  4、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负责。
  5、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6、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行、市监察局负责。
  7、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人行负责。
  8、推进政务公开,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9、推进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办事公开,由市总工会牵头,市纪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市政局、市交通局负责。
  10、推进村务公开,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11、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建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信息产业局负责。
  12、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交易行为,深化“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由市建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13、推行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由市建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14、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监察局负责。
  15、 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由市经贸委牵头, 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负责。
  16、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行“管采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
  17、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中介行为,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国资办、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七)强化建设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效能、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实行行政问责制,搞好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考核评议,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市人事局负责。
  2、受理群众诉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的正职要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案件线索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同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要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加大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严格科学,责任追究严肃认真,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全面落实我市《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治本抓源头等方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要把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采取定期调度、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今年反腐倡廉总体要求、责任分工,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意见,作出安排部署。在年中,以调度、座谈、汇报等形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在第四季度,组织对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知识出处

2008中共东营市委纪事

《2008中共东营市委纪事》

《2008中共东营市委纪事》准确记述了区委工作的基本面貌,重点反映区委认真把握团结实干、统筹发展的工作基调,在转方式、调结构,谋长远、抓重点,搞改革、促开放,惠民生、保稳定上采取的一系列新机制、新举措,取得的一系列新成绩、新发展。《纪事》将作为区委的编年实录和交流党建信息、探索执政规律的有效平台,进一步强化党史资政辅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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