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过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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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42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过继
分类号: K892.2
页数: 1
页码: 600
摘要: 旧时,年老无子,一般过继侄为嗣。无亲侄,可过叔侄或远房侄为嗣。如无合适的侄,亦可隔代过孙。还有年老有女无子者,选女婿,外孙须改姓名,赡养老人,继承财产。现男方到女家落户叫女娶男,已是新风尚,男方亦不改名换姓。如男方继人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有权辞退应继人,废除“继单”称“逐继”。过继须履行手续。过继人选择吉日,邀请村长、族长、亲戚、邻居参加。请人撰写“继单”,一式两份,在场人员均在继单上签字画押,过继人、应继人各存一份。农村合作化后,实行“五保”,所有财产归集体,由集体负责养老送终。1986年6月,乡建敬老院后,许多孤寡老人人敬老院,欢度晚年。
关键词: 民俗 过继 龙居镇

内容

旧时,年老无子,一般过继侄为嗣。无亲侄,可过叔侄或远房侄为嗣。如无合适的侄,亦可隔代过孙。还有年老有女无子者,选女婿,外孙须改姓名,赡养老人,继承财产。现男方到女家落户叫女娶男,已是新风尚,男方亦不改名换姓。如男方继人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有权辞退应继人,废除“继单”称“逐继”。过继须履行手续。过继人选择吉日,邀请村长、族长、亲戚、邻居参加。请人撰写“继单”,一式两份,在场人员均在继单上签字画押,过继人、应继人各存一份。农村合作化后,实行“五保”,所有财产归集体,由集体负责养老送终。1986年6月,乡建敬老院后,许多孤寡老人人敬老院,欢度晚年。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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