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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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2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教育
分类号: D916.15
页数: 2
页码: 447-448
摘要: 在法制教育活动中,做到边学习法律法规,边检查执行情况,边解决实际问题,边制订改进措施。把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推动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环境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2005年,小麻湾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高家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关键词: 司法教育 法制教育 龙居镇

内容

1983年8月,广泛宣讲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等文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普法教育。1985年,区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在全民中开展第一个普法教育的决定》,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龙居乡开展了“一五”普法计划的实施工作。
  普法工作开始,乡成立由乡党委、人大、宣传、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乡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都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全乡共建立普法组织55个,组成人员160人。
  全乡建立四支法制教育队伍。一是建立法律讲师队,选拔政治责任心强,法律水平高,有一定宣传能力的人组成的法律宣讲队,有计划地进村到校举办法制讲座;二是建立法制文艺宣传队伍,积极制作并演出法制文艺节目,寓法于教育与娱乐活动之中;三是建立法制新闻队伍,乡直各单位均有1-2名新闻报道员,大力宣传依法治理的好典型;四是健全法制宣传队伍,进行面对面地宣讲。
  法律宣传进乡村 (2006年摄)
  普法教育坚持面授为主,多种形式并举。面授基本做法是:干部参加短期培训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建立“学法日”等,职工是不脱产培训,班前班后集体学习;学校开设法制课或采用校会,请政法干警讲课,参加公判大会等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农民是开办农民法制夜校,农村基层干部和法制宣传员宣讲。同时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牌等活动进行法制咨询,模拟法庭和播放法制电影、录像等,进行多样化、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培训中心和55处农民法制夜校等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开展广泛的法制教育。乡党校在每期党员、干部培训中,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课时均在15%以上。1997年4月份,学习泰安普法经验,在各村主要街道上印制了法制宣传栏,既美化了环境,又营造了法制宣传氛围。1998年以来,全乡共散发法制宣传图书7000多册,基本达到每户1册。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
  部门成立法制宣传演讲小组,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巡回宣讲,在每一个村庄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法制宣传栏。
  2000年起,以“四五”普法为载体,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开通了“148”法律热线,利用农村专业协会宣传《经济法》,利用法律讲座、法律咨询、黑板报、赶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达18000余人次。
  在法制教育活动中,做到边学习法律法规,边检查执行情况,边解决实际问题,边制订改进措施。把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推动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环境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2005年,小麻湾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高家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律知识考试 (2008年摄)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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