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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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2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团体
分类号: D4
页数: 2
页码: 384-385
摘要: 本节描述包括1944-2000年后农民团体成立于变迁事宜。
关键词: 社会团体 农民团体 龙居镇

内容

1944年蒲台县四区成立农民抗日联合救国会,韩英才兼任会长。在此期间,各村均成立了农救会,开展减租减息、反奸除霸,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抗日救国斗争。
  1946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后,农民以“农会”为中心,向地主开展斗争,村村响起了“土地还老家,合理又合法”的口号。在解放战争中,农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度形成“一切权力归农会”的政治局面。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农会均在区委和“抗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1964年,博兴县召开了贫下中农代表会,翌年8月,龙居公社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筹委会,隶属博兴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为在农村树立“贫农优势”,公社革命委员会设“贫协委员会”(有贫农代表1人),生产大队设贫农代表1人,生产队设贫协小组,有贫农代表1人。贫农代表参加各级领导班子,同时派老贫农进驻学校、医院、商店等部门参与管理工作。1980年11月,贫协停止工作。
  2000年后,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效益,镇政府在全镇开展协会经济,先后成立了蚕农合作社、麻湾西瓜协会、小麻湾奶牛合作社、棉花协会、鸭业协会等几个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了“支部+协会+农户”的新型农村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西瓜协会成立仪式 (2003年摄)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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