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审计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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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21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审计工作
分类号: F8
页数: 1
页码: 288
摘要: 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证国家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乡村的财务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龙居乡于1995年6月成立审计所。所长由李绍永兼任,1999年3月-2006年3月,吴海滨接任所长
关键词: 财政 审计工作 龙居镇

内容

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证国家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乡村的财务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龙居乡于1995年6月成立审计所。所长由李绍永兼任,1999年3月-2006年3月,吴海滨接任所长。魏立果2006年3月-2008年2月接任所长。2008年2月杨新兵任职。审计所的主要职责是对以下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一)(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控股企业,村集体经济,集体企业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本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四)使用国家或集体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情况;
  (五)上级拨人的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七)完成村居及镇单位换届交接工作。
  本所每两年对全镇55个行政村的财务审计一次,对镇直单位每年审计一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乡直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工作,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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