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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1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C2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民国初,仍沿用清末的粮食征收办法(按地亩征收)。抗日战争时期,民主政府征粮采用“合理负担”政策。除每人按l亩地为基数不交公粮外,其余按累计地亩征收。抗日军队和工作人员用百姓粮草,写证明条,然后由区财粮助理员报送县粮食科结算。
关键词:
企事业单位
机构
龙居镇
内容
民国初,仍沿用清末的粮食征收办法(按地亩征收)。抗日战争时期,民主政府征粮采用“合理负担”政策。除每人按l亩地为基数不交公粮外,其余按累计地亩征收。抗日军队和工作人员用百姓粮草,写证明条,然后由区财粮助理员报送县粮食科结算。
1945年,县粮食科改为县粮库,征收公粮按中亩计算(地按等级折中亩),公粮集征集存。1947年,环境恶化,为保证军需,征收公粮由各村财委预告每户征收数量,随用随取。
1950年,在南高村、韩楼、麻湾村下设粮仓,主要负责粮食征收、保管。1968年建龙居粮所,1976年在大张建立大张粮站,1978年在麻湾重新建立麻湾粮站,2000年龙居粮所下设大张粮站和麻湾粮站。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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