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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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0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分类号: F321.31
页数: 7
页码: 139-145
摘要: 本节描述包括土地改革,人民公社。
关键词: 农业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 龙居镇

内容

土地改革时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将农田和庙地大部分分给农民,只有一部分土地收归国有。龙居驻地以西一公里,龙麻路以北盖家地(盖家园子)约一百亩左右收归国有。1948年蒲台县在此建立了国营农场,杨文杰任场长,以种棉花为主,作为棉花试验基地,1958年政社合一,农场的土地、房屋交给了龙居公社。成立了棉花试验队,在农场内设立了酒厂。1958年土地统一调整,麻湾修配厂迁入龙居改为铁木厂。1980年铁木厂迁往博兴,原厂址由龙居公社接收。1985年,在此成立了建筑公司和木器厂。1993年8月,建筑公司和木器厂迁址,地基和厂房由东营区农行龙居营业所和信用社征用。
  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全区撤乡并社,成立了龙居人民公社,社址在龙居村。当时共有7278户、29112人,耕地78100亩。人民公社化初期掀起“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在“一步登天”“一天等于二十年”等口号的鼓动下,随之而来的“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和官僚主义作风”(时称“五风”)盛行。当时的主要特点是:
  一、实行全民供给制。废除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1958年,兴办全民食堂,吃饭不要钱。全社共办食堂157所,就餐人数29112人,占用炊事员942人,食堂管理员168人,社员每天排长队领饭,食堂内外一窝蜂,大街小巷乱哄哄,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1960年冬,食堂解散,家庭重设锅灶。
  二、大搞四通八达。“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刮起后,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均可无偿调用,为适应形势需要,小村并大村、拆屋并户,家庭院墙拆除,有的留小门、东南西北中、四面八方畅通无阻。社员住宅除生产队办公室、保管室、食堂、学校、饲养棚占用外,其余由集体统一调整安排社员住宿,有的户一年搬家两三次,干扰了社会秩序。
  三、兴修水利。青壮年劳力全部投入水利建设,实行大兵团作战。1958年秋,全社民工5000多人进行总干清淤。昼夜苦干,其口号是:“大干到腊月二十九,吃了包子就下手”。当时把参加水利建设的民工叫第一线人员,老、弱、病、残和妇女为后勤人员。并抽调30%的劳力,打井修渠,引河水灌溉。据1958年春统计,自1956年春开始,全社参加打井的1260人,打井143眼,后不适用,均废除。
  四、深翻土地,麻湾一带大兵团作战翻红压沙;全社在龙西村集中会战深翻土地;龙居公社调动千人到纯化公社支援深翻土地等。深翻土地口号是:“拼拼拼、干千千、千军万马搞深翻”。采用人力锨翻,深度一般要求0.5米以上,试验田的深度务必在一米以上。同时提出行动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为了赶进度求数量,有时不顾秋收、只顾深翻、学生停课与劳力昼夜兼程。“白天战太阳、晚上战月亮、没有月亮战灯光。”战棚遍野,吃住在田间,深翻地现场红旗招展、口号震天,有的专设吹鼓手,吹吹打打,名曰:“迎接检查”。当时,全社深翻土地的人数最多达到13000多人,由于深翻打乱了土层,破坏了土壤结构,造成了严重减产。
  种植不讲科学,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口号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亩产双千斤,有的亩产指标竟为两万斤。小麦种植改条播为畦播,亩下种量几十斤,甚至百多斤,致小麦倒伏。1959年粮食亩产量仅比1949年多了4.7公斤。
  五、大炼钢铁。1958年“以钢为纲”“钢铁元帅升帐”口号是:“大干苦干拼命干,要把钢铁堆成山,共产主义早实现”。为炼钢需要,拆屋并户,用木料、砖石搭工棚,甚至把铁锅、铁炉砸坏用来炼铁。当时用的是“一脚蹬”烘炉炼铁,炼出竟是一堆堆铁疙瘩。浪费人力物力之多,不可计数。由于全民大炼钢铁,放松了农业生产,以致秋作物成熟后无人收,只得组织老、弱社员及学校师生秋收,花生收了无人管,地瓜未收烂在地里,棉花拾了放大街没人要。失收严重,劳民伤财。
  六、大批促大干,大批“唯生产力论”、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道路”、出现了出工不出力现象,劳动日值下降,农业生产徘徊不前。
  1960年,公社党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指示信》,开展了以“反五风”为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对“刮五风”平调的物资进行退赔,为“反右倾”“拔白旗”中受批判的干部平反,党的农村政策得到了落实。
  1961年,公社党委贯彻了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村六十条”。并根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精神,确立“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实行定额包工克服平均主义,调整了生产关系,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1962年始,中共中央放宽了农村政策,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暂时允许社员搞多种经营和发展家庭副业,种植少量的自留地。以求尽快提高社员生活水平,恢复了劳动力评工记分和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1963年—1965年是龙居公社农业调整时间,通过整党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建立健全了经营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日趋好转。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建设大寨社,修大寨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大力批判“物质刺激”、“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冲击了生产秩序。1967年以后,在龙居大抓“走资派”,反复辟、反回潮、抓黑线,大搞所谓清理阶级队伍,散布什么“特务成堆”、“黑线如毛”,把所有干部逐个审查,大搞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从公社到大队党组织瘫痪了,生产无人过问,大部分领导干部被扣上“走资派”或黑线的帽子拘留起来,批斗、审查、游街、劳动改造,摧残、折磨至极。少数未被揪斗者,也“靠边站”。农村各项政策被废除,出现了“同工不同酬”、“评政治分”、“语录分”,农业生产损失惨重。
  “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反革命集团”搞的哲学是穷过度、穷光荣,集体生产只许种小麦、玉米、地瓜、花生,严禁种菜和其他经济作物。至于搞多种经营,增加集体收入均属禁区。如稍有超越规定,就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进行批判,狠狠打击,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由于生产单一化,社员劳动日值逐年下降,有的甚至降到一角六分钱,在社员的自留地里,如果发现种菜和其他经济作物都被看作走资本主义道路,有的社员利用夜间编筐、编席,查出后同样受批判,社员的饲养业更受限制。
  1970年贯彻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精神,继续实行“农业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提倡科学种田。
  1976年,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了落实,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落实了农村农业发展的政策。
  1974年粮食亩产上“纲要”(500斤)的大队据1960年12月龙居公社对一平二调处理情况记载:
  调出生产队劳力6000人,土地119亩,房屋278间,大、小车辆86辆,木材5144立方米,生猪220头,农具2691件,家具3120件,粮食266500斤,牲畜8头。
  12月,去广北清淤,二甲张大队遇雨,冻死牛17头,占总数的55%。公社常年投入水利劳力960人,占总劳力的20%,仅1959年1月,投入水利工程345600工日,每个劳力平均占有96个工日。王旺庄工程调去劳力400人,1年多的时间,开支达134200元,收入仅52000元。大批工具被破坏。双庙生产队出动43个小车,回来时只有一个破小车。
  “五风”造成的损失:全社每人平均损失33.30元,多者达50-80元。三里村损失67000元,每人平均81元。该村1958年,收入73230元,每人平均62.59元。1959年,收入59000元,每人平均43.50元。1960年,收入27400元,支出27300元。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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