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隶属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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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0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隶属沿革
分类号: P94
页数: 2
页码: 67-68
摘要: 本节描述的龙居镇地域历史悠久。据出土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这里就有人类居住、繁衍。殷为薄姑国领地。周为齐地。秦属齐郡。西汉时属千乘郡湿沃县。东汉时属乐安国湿沃县。三国时属青州齐郡,归魏管辖。西晋南北朝属乐安郡湿沃县。隋唐宋三朝均隶属渤海郡蒲台县。金熙宗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属蒲台县,元明清继之。民国时期境域隶属蒲台县。
关键词: 地理位置 隶属沿革 龙居镇

内容

龙居镇地域历史悠久。据出土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这里就有人类居住、繁衍。殷为薄姑国领地。周为齐地。秦属齐郡。西汉时属千乘郡湿沃县。东汉时属乐安国湿沃县。三国时属青州齐郡,归魏管辖。西晋南北朝属乐安郡湿沃县。隋唐宋三朝均隶属渤海郡蒲台县。金熙宗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属蒲台县,元明清继之。民国时期境域隶属蒲台县。
  1940年2月,八路军渡过小清河,在小清河北建立抗日根据地,境域属抗日民主政府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10月,蒲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龙居建立四区区公所。1942年5月,清河行署决定在广饶、博兴、蒲台三县交界地区建立广(饶)、博(兴)、蒲(台)三边行政委员会,蒲台四区划为东蒲四区和西蒲四区。
  1944年2月,广(饶)、博(兴)、蒲(台)三边行政区撤销,东蒲四区、西蒲四区恢复为蒲台四区。1955年6月,改序数区为地名区,将蒲台四区改为龙居区。1956年3月,蒲台县与博兴县合并为博兴县,改称博兴县龙居区。1956年10月,龙居区撤销,龙居、尚家一带划归史口区,并设史口区龙居乡。打渔张、盐垛一带划归乔庄区。1957年2月,博兴县区划调整,把原来的龙居区划为县辖龙居乡、尚家乡、打渔张乡。1957年10月,尚家乡部分村庄并人龙居乡。1958年3月,打渔张乡部分村庄并人龙居乡。1958年10月,龙居乡改称为龙居人民公社。1958年11月,龙居划归广饶县,改称广饶县龙居人民公社。1961年10月,龙居人民公社复归博兴县。1962年12月,博兴县区划调整,龙居人民公社撤销,重建龙居区,辖龙居、盐垛、西史、麻湾、曹店五个公社。1968年龙居区改为龙居人民公社。1983年东营市成立,龙居人民公社和乔庄人民公社的老于、王家、刘家划归东营市牛庄区,牛庄区暂由广饶县代管。1984年1月,龙居人民公社正式归牛庄区管辖。1984年7月撤社建乡,改称东营市牛庄区龙居乡。1987年7月,牛庄区与东营区合并为东营区,龙居乡归东营区管辖。2001年12月,撤乡建镇,改称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
  明代以来龙居隶属沿革表
  (注:人民委员会简称“人委”,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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