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营区年鉴2000》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9680 |
颗粒名称: | 劳动就业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2 |
页码: | 174-175 |
摘要: | 1998年2月,区委下发东区发[1998)4号文件《关于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和生产自救及分流安置的决定》规定了一系列解困与再就业扶持优惠政策。成立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区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区直企业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6个。成立了以区长韩吉顺为组长的困难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领导小组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与10个单位签订了《东营区1998年度再就业目标责任书》。4月,区政府决定在西三路小商品批发集中区域成立东营区下岗职工再就业自立市场;同月,根据东区政发[1998)39号文件《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退企业临时用工的通知》,区属企业临时工全部清退,安置下岗职工121人。6月,区委、区政府下发东区发[1998] 30号《关于区级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文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实行“三三制”筹集办法;同月,开展劳资代理业务,为下岗职工代缴劳动保险,代存档案,代办工资晋级等业务,加强对失业、下岗职工中自谋职业人员的劳动管理,解除其后顾之忧。至年底,全区共有下岗职工313人,占全区职工总数的6.85%;实现再就业256人,再就业率为81.79%。全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7个,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39.6万元。 |
关键词: | 东营 地方史 管理 |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9
本年鉴记述东营区1998~1999年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共设特载、大事记、东营区综述、政治、公安司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城建环保、交通邮电等20个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