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法律服务专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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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年鉴2000》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9665
颗粒名称: “148”法律服务专线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
页码: 170
摘要: 1998年,顺利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根据省司法厅“148”专线现场会精神,学习东明县“148”专线建设经验,9月初向区政府呈报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方案》。9月23日,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第5期就“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问题确定:原则同意区司法局提出的“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方案,并成立法律服务专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工作。10月15日,“148”法律服务专线顺利开通。11月3日,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现场会在东营区召开,将东营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作为典型向全市推广。自开通至年底,共解答法律咨询486次,受案分流159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12次。
关键词: 东营 地方史 公安

内容

1998年,顺利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根据省司法厅“148”专线现场会精神,学习东明县“148”专线建设经验,9月初向区政府呈报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方案》。9月23日,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第5期就“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问题确定:原则同意区司法局提出的“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方案,并成立法律服务专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工作。10月15日,“148”法律服务专线顺利开通。11月3日,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现场会在东营区召开,将东营区“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作为典型向全市推广。自开通至年底,共解答法律咨询486次,受案分流159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12次。
  1999年,考选6名“148”专线值班人员,确保了“148”正常值班,“148”专线在全市率先建成“一个龙头、一个网络、两个机制”(一个龙头):即以区“148”指挥中心为龙头;一个网络即全区21个联动单位,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等形成严密的联动网络“两个机制”:一是内部分流机制,对复杂案件登门服务,危急案件及时出警,疑难案件组织人员直接处理;二是外部分流机制,就是建立一个以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主管协调部门带头处理案件的领导组织)。同时,乡镇“148”专线也开始建立,确定西范乡、辛店镇为试点乡镇,2月试点单位专线建设完成,并达到“五个一”的要求。年内,“148”指挥中心共接求助电话2489个,接访75人次,分流案件398起,上门服务116次,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真正起到了“开心锁”、“连心桥”的作用。7月,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148’专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马丕谦陈建波)

知识出处

东营区年鉴2000

《东营区年鉴2000》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9

本年鉴记述东营区1998~1999年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共设特载、大事记、东营区综述、政治、公安司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城建环保、交通邮电等20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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