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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公路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饶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82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路绿化
分类号:
U418.9
页数:
5
页码:
110-114
摘要:
广饶县境内的公路绿化工作,根据公路等级有明确的分工。干线公路的绿化由广饶公路局负责,县级公路由广饶县交通局负责,骨干道路和乡村道路由各乡镇负责,各基层交通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路绿化的规划和实施。专用公路根据具体的责权范围实施绿化。
关键词:
道路绿化
公路养护
广饶县
内容
广饶县境内的公路绿化工作,根据公路等级有明确的分工。干线公路的绿化由广饶公路局负责,县级公路由广饶县交通局负责,骨干道路和乡村道路由各乡镇负责,各基层交通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路绿化的规划和实施。专用公路根据具体的责权范围实施绿化。
一.干线公路绿化管理
1996年4月16日,东营市公路
110管理局制定下发《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公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办法》对境内干线公路绿化工作从绿化工程的组织领导、绿化资金的下达及使用、栽植管理技术、具体要求、奖罚措施等四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办法》规定:“东营市公路局成立公路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干线公路绿化的组织领导、检查落实、经济指标考核工作。要求各单位也要成立绿化领导小组,各县区及养护段负责人要明确绿化责任段,做到保栽保活。”
《办法》规定:“年内的绿化资金包括绿化施工所有费用及一年的抚育费用,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挖坑、栽植、培土、刷白及成本、喷药及成本、修剪、浇水(含人工、台班、水费)、苗木(含成本、看护、运输、起苗、包扎、装卸)、小型机具购置、管理等各项费用。”“绿化资金全部用于公路绿化,不得挪作他用。”
《办法》在栽植管理技术方面,对苗木质量、栽植技术(起苗、挖坑、栽植)和抚育管理等都规定了严格技术指标。
《办法》对全市公路绿化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要求:①所有乔、灌木栽植任务必须在每年的4月5日前全部完成,绿化带绿化和栽植草皮、花草等任务必须在每年的4月底前全部完成。②每年的5~6月检查成活率,乔木达95%、灌木花草达90%。③每年9~10月检查保存率,乔木达90%、灌木花草达85%。④加强抚育管理,及时松土、浇水、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和进行刷白工作。⑤检查办法,采用实地检查与目测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检查路段随机抽签决定,各单位在市公路局检查前要搞好自检自报。
《办法》还明确了奖罚规定:①东营市公路局对各县区公路的绿化工程任务实行投资包干。凡达不到成活率、保存率最低要求的,按实际成活率、保存率进行回扣结算。②凡有20%以上苗木不符合要求的,扣该工程总投资的10%,低于20%的视其情况进行扣款。③挖坑、浇水、栽植严重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苗木失养的,视其情况扣工程总投资的5~20%。④对全部达到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单位,按绿化工程造价的10%进行奖励。对取得省级绿化优良工程的单位,按每公里奖励500元的办法实行奖励。⑤本年度的绿化工作情况,作为年终公路养护工作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广饶县公路局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段到公路养护管理站和班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对辖区内的干线公路实施绿化工程。1996~2001年,公路绿化工程在全东营市名列第一名,潍高路、河辛路、东青路三条绿色通道工程在全省评为优质工程。
2002年4月29日,东营市公路管理局下发东路养[2002]4号文件,其中包括《东营市公路绿化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东营市公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共分为8章34条,对公路绿化的基本要求、计划管理、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交工竣工验收、检查考核与奖罚兑现等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同年11月20日,山东省交通厅绿化委员会下发鲁交绿[2002]1号文件,颁布《山东省公路绿化管理办法》。《办法》分为7章35条,对公路绿化的基本要求、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检查验收、采伐更新、科研开发等都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在检查验收一章中,按照公路等级、绿化区域的难易程度分别对绿化率、覆盖率、成活率、保存率定出明确的指标,使各干线公路的绿化工作有章可循。
2002~2006年,广饶公路局严格按照《东营市公路绿化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山东省公路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路绿化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质量标准,对辖区内的干线公路实施又一轮绿化和美化,使公路行车环境又上一个新台阶,多次受到省、市公路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二.绿色通道样板路绿化工程
1996年4月3日,山东省公路局以鲁养[1996]9号文件下发《220国道、绿色通道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绿色通道潍高路广饶段22.8公里的工程由广饶县公路局组织实施。通知中提出了的实施意见。广饶县公路局按照省公路局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有条件的路段可尽量增设绿化景点”的实施方案,对绿色通道潍高路广饶段进行了绿化,美化。同年9月18日,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龚学智、省公路局党委副书记谢林山,对绿色通道潍高路广饶段进行视察,对该路段的绿化、美化工程给予高度评价。
2003年,广饶县公路局贯彻落实《山东省公路绿化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干线公路的大型绿化工程实行“四制管理”。在潍高路广饶段示范通道绿化工程的招标中,首次实行无标底招标。通过招标,青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东营绿源环发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百绿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中标。经过连续几个月的奋战,高质量地完成了绿化任务,使潍高路广饶段真正成为高标准的绿色通道。2004~2006年,广饶公路局又实施辖区内河辛路、永青路的绿化美化工程,补植白蜡树1847株、柽柳6.24万墩,使两条干线公路广饶段的绿化美化又上新台阶。
三.县乡村公路绿化
广饶县县乡村公路的绿化工作,1987年前由县公路管理部门负责,1988年移交给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路绿化工作发展较快。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路修到哪里,树种到哪里”的战略。在沿路林木的管理方面,采取“县级公路由县交通局管理,乡级公路由所在乡镇政府管理,村级道路由所在村管理”和“专职、兼职、群众三位一体养护”的管理模式。全县so%以上的路段呈现出乔木参天、灌木蔽地、百公里公路一线天的壮美景象。1991年5月,中共东营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苦战十年绿化东营的决定》,县乡村公路绿化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1992年4月,市委、市政府又制定《东营市“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罚办法》,县乡村公路绿化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各级政府制定措施,鼓励县乡村公路的绿化工作。广饶县提出以“林场绿化带动公路绿化,公路绿化带动全面绿化”的工作方针,收到良好的效果。1992年,全县县乡村公路绿化里程达到298公里。至1994年底,全县实现省颁“八五”绿化标准,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获得奖金10万元。
1996年以来,广饶县的县乡村公路绿化工作,被列为公路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从公路的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把公路绿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做到公路竣工,绿化到位。至2006年底,县境内乡村公路总里程1235.9公里,可绿化里程1192.6公里,已绿化的里程1062.9公里,占可绿化里程的89.1%。
四.苗木繁育
公路绿化苗木的繁育是解决公路绿化苗源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初,广饶境内已有多家专门的育苗基地和林场。1992年后,广饶县公路局将下属的苗木繁育基地经营权下放,实行个人承包责任制,并明确规定按公路绿化的需要进行苗木繁育。1993~2002年,刘堡苗圃共生产各种公路绿化苗木2.5万株,邵家苗圃共生产2.4万株。1995年,李鹊苗圃共向刘堡、高刘、乌河等苗圃移植8年生银杏1782株。至2002年,生产优质接穗3564个、嫁接苗木2038株。
2003~2006年,刘堡、李鹊、邵家等苗圃逐渐扩大育苗面积,为全县的公路绿化提供了优质苗木。同时,县内各花木公司的苗木花卉繁育工作走向市场化,规模不断扩大,也为全县的公路绿化提供了苗木保障。
知识出处
《广饶县交通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本志共分十二章,内容包括:管理机构、公路建设、公路桥涵、公路养护与绿化、路政管理与汽车养路费征收、公路运输、交通稽查、铁路海港码头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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