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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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年鉴2000》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6061
颗粒名称: 干部制度改革
分类号: D630
页数: 1
页码: 47
摘要: 结合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进一步推进了干部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了公示制和试用制。一是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对经县委研究,拟提拔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公示。
关键词: 干部 制度 广饶县

内容

结合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进一步推进了干部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了公示制和试用制。一是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对经县委研究,拟提拔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干部的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主要工作经历、现任职务及拟任职务,同时公布接访地点和举报电话。公示采取在于部所在单位设置“公开栏”和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两种方式。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接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和县委领导反映公示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期满后,县委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一起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向县委写出公示情况汇报,县委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正式任命或提名。1999年,共对12名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了公示制。二是实行了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制。对新提拔的乡镇、县直单位正、副科级干部,除按法律规定表决和选举产生的外,全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纳入同级干部的管理范围,履行与职务相关的领导责任,行使相关的职权,享受相关的政治待遇;工资、住房等经济待遇,仍按原职级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时间算起,补发试用期间的工资差额;不胜任的免除试用职务,按原级别安排工作。1999年,对15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实行了试用制。
  (朱邦永任雪梅)

知识出处

广饶年鉴2000

《广饶年鉴2000》

本年鉴主要记述2000年广饶县行政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反映广饶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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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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