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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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5972
颗粒名称: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
分类号: G256
页数: 2
页码: 676-677
摘要: 为了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促进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根据河口区实际和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对区直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关键词: 文献学 地方文献 山东

内容

(东河组发[1993]8号)
  为了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促进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根据河口区实际和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对区直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干部按照规定程序任免
  1.党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干部的任免,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评议、推荐,组织部门考察,党委研究决定的程序,按照《党章》、《宪法》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职手续。
  2.在机构改革期间,安排到专业技术和一般干部岗位上工作的正副科级干部,男年满五十岁、女年满四十五岁的;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任正副科级职务满三年的,可保留原职务级别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工作人员实行择优上岗的办法
  1.工作人员的配备,由部门领导班子按照机构编制、岗位定员和任职条件,集体研究决定,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2.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备,原则上从本系统、本部门内部工作人员中择优安排,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人数。对配备不满的部门和个别不适合新岗位工作的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合理安排。
  3.分流人员的安置,由各部门领导班子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谁放水、谁修渠”的原则,确定人员分流的途径和办法,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建立干部交流制度
  1.干部交流的对象。在一个单位或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按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难以发挥本人特长的;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充实任职的;需要多岗位培养锻炼的中青年干部;其他需要交流的。
  2.干部交流的方法与原则。凡需进行交流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由单位根据干部交流的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名或推荐,也可以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或实行“双向选聘”等,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安排意见。
  3.交流调配纪律,参加交流的干部,要在调令所限日期报到。未经组织批准,逾期不报到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超期半月不报到者扣发当月奖励工资,超期三个月不报到者扣发奖励工资和本人的全部职务工资;超期六个月不报到者按自行离职处理。
  四、党政机关干部实行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凡有夫妻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关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表兄弟姐妹)以及儿女姻亲关系(子女的配偶与子女配偶的父母)的,不得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也不得担任与该领导干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工作,工作特别需要的,要报主管部门批准。
  2.公务回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凡涉及本人或与本人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在任免、调动、考核、奖惩、招干、聘任、发展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中,应自觉回避,不得参与调查、讨论、审核决定等有关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五、坚持、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1.政治理论培训。所有干部除坚持在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外,担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分期分批地参加省、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副科级干部分期分批进入区委党校培训:一般干部由部门党组织进行培训。
  2.岗位培训。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职务培训;一般干部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培训。
  3.待业培训。富余人员可自费参加业务培训或学历教育,提高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其余的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待业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水平,达到岗位职能要求后安排上岗。
  六、严格退(离)休和内部退养制度
  1.退(离)休。凡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的,除按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退(离)休年龄者外,在到年龄之月由所在单位及时为其办理退(离)休手续。
  2.内部退养。凡男满五十五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的干部,可提前离岗实行内部退养。退养人员不享受奖励工资,不占编制,其他待遇与在职人员同样对待。退养期间视为连续工龄,到达规定的退(离)休年龄,再办理正式手续。
  各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及其他机关的干部可参照本规定管理。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
  河口区人事局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河口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2

河口区为东营市市辖区,于1984年2月设立,版图面积236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4公里,总人口22万人。这里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位于黄河三角洲最前沿,拥有丰富的海洋、土地、油气、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尚待开发的一块宝地,是胜利油田的主油区,有丰富的地下油气资源和卤水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业、工业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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