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建设局执法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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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285
颗粒名称: 河口区建设局执法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分类号: D927
页数: 1
页码: 417
摘要: 河口区建设局执法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十条内容。
关键词: 地方法制 地方法规 中国

内容

第一条
  为保证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国家、集体、公民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别对待的原则,责任自负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对执法主体过失的发现主要通过下列渠道:
  1.来信来访反映;
  2.群众举报;
  3.本局领导小组检查发现;
  4.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转移,应由本局处罚的事项。
  第四条
  责任承担。执法主体过失的责任由行为人自负,股(室)、局领导负相应领导责任。
  第五条
  责任查究。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是确认执法过失行为标准的主体,有权责成执法人员中止和纠正错误的执法行为。已经造成的影响或损失,依据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第六条
  执法过失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认真执法或违反执法程序,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行为。
  第七条
  对执法过失人员的处理办法。对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批评,责令限期纠正,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2.扣发奖金,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3.调离执法岗位。
  第八条
  执法责任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按照法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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