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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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279
颗粒名称: 河口区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分类号: D927
页数: 1
页码: 413
摘要: 河口区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经费报销、支票的使用和管理、现金使用管理、会议费执行标准和结算、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和发放工作。
关键词: 地方法制 地方法规 中国

内容

一、经费报销
  局机关各种经费报销一律实行主要领导签字,财务室审查,各种办公经费、购置费、燃修费、接待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按财务室报销规定程序执行。
  二、支票的使用和管理
  1.借用支票时,须经主要领导签字、财务室审查后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支票自借出之日起,2周内结算。
  2.支票借出后要妥善保管使用,严禁转让和私人使用,若有丢失或发生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现金使用管理
  1.财务人员要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需用现金1000元以下,原则由个人垫付;1000元以上(含1000元)由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借用。
  2.严禁私人借款,杜绝公款私用、私存。
  3.因公借用现金,应在1月内结算。
  四、会议费执行标准和结算
  建设局以政府名义召开的综合性会议或内部召开的各种会议,由财务室按照会议标准搞好预(决)算,经局领导签字审批后搞好结算。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和发放工作
  1,办公室设专职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2.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200元以上报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办公用品入库要登记入帐,出库要有领取人签字,坚决杜绝办公用品乱拿、乱用现象。
  4.购置一般常用办公用品要由办公室开具“办公用品购置单”后方可购置,大宗购置须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方可办理。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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