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区公有住房出售、调换、产权过渡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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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257
颗粒名称: 东营市市区公有住房出售、调换、产权过渡暂行办法
分类号: D22
页数: 4
页码: 345-348
摘要: 东营市市区公有住房出售、调换、产权过渡暂行办法包括总则、公有住房的出售、公有住房的调换、房屋产权过渡、附则五个部分。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会议文献 河口

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东营市市区(指东营、河口两区不含乡)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家庭(包括离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均可按本办法购买符合出售条件的公有住房和办理所购公有住房的产权过渡。
  第三条
  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由房屋产权单位和房改部门审查批准。
  第四条
  已纳入近期城市改造、产权不清和影响城市规划的公有住房,均不得出售。第二章公有住房的出售
  第五条
  对1998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并于1999年底竣工交付使用的公有住房,经房改部门审查批准,售房时按东政发[1997] 4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对1999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公有住房,售房时执行房改成本价。房改成本价按规定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七项因素构成。职工购房款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售房价格执行房改成本价二类区域砖混结构一等一级住房建筑面积825元/平方米。
  (二)各级各类人员售房控制标准建筑面积是:一般及初级技术职务人员80平方米;科级及中级技术职务人员90平方米;县级及高级技术职务人员110平方米;市级干部150平方米。
  (三)超标部分执行市场价(基准价)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
  (四)房屋折旧率按年2%。
  (五)购买现住房给予房改成本价3%的优惠。
  (六)购买现住房给予应交购房款10%的一次性付款优惠。
  (七)购买现住房给予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的房屋保险优惠。
  (八)购房款计算公式:
  购房款=[(房改成本价一房改成本价X建成年限x2%-房改成本价x3%-楼层调减±装修增减) X标准内建筑面积±室内设施增减+附属建筑款] X(1-10%) +超标市场价x(1-建成年限x2%) X超标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X总建筑面积。
  第七条
  职工交款时,将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与职工购房款相比,多余部分暂做挂账处理,不足部分由购房者补齐。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坚持先评估后出售的原则。由房屋产权单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座落区域、地段、建筑结构、施工质量、装修标准、楼层和建成年限等因素,进行现场勘测、丈量、估价。房屋产权单位按规定缴纳丈测估价服务费。
  第九条
  出售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屋产权单位向房改部门提出书面售房申请。
  (二)房屋产权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立项书》和《施工许可证》。
  2.《公有住房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3.竣工图中的标准层平面图、储藏室平面图、设计说明。
  4.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任职令。
  5.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6.购房职工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7.1974年以后出生职工的结婚证。
  8.购房职工配偶不在本地工作的,由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9.住房分配明细表和原住房情况明细表。
  10.集资建房单位的职工集资款凭据。
  (三)房改部门审查售房的有关资料后,发放《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及购买公有住房审核表》,由房屋产权单位填写职工和住房有关情况。
  (四)房改部门对《审核表》进行核算、审批、签署意见后,交住房资金管理部门。
  (五)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对《审核表》进行核算、审批、签署意见后,返回房改部门。
  (六)房改部门依据计算的购房款出具“购房交款通知单”。
  (七)房屋产权单位持“购房交款通知单”和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开具的《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职工购房款结算汇总表》到指定地点办理购房款结算,同时提取售房款20%的维修基金。
  (八)房屋产权单位持指定收款地点出具的《住房资金缴款书》到房改部门办理《购房许可证》。
  (九)房屋产权单位持《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及购买公有住房审核表》、《购房许可证》、《住房资金缴款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等资料到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机关办理产权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证上应注明“房改成本价售房”。
  第十条
  市直直管公有住房出售时,由直管公房管理部门统一领取《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及购买公有住房审核表》,填写职工和住房有关情况后,交房改部门核算、审批。
  第十一条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到银行办理职工住房政策性担保贷款。
  第十二条
  职工以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房屋产权全部归个人所有,经批准后可依法进入市场交易,在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第三章公有住房的调换
  第十三条
  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因工作调动、职务(职称)晋升等原因,需调换住房的,经房改部门批准,可准予调房。
  第十四条
  职工调换住房,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职工所购部分产权的住房调换部分产权的住房时,若旧房调旧房,面积相等的部分找补区域、楼层、建成年限等的差价,超出部分按届时房改售房价格补交差价款;若旧房调新房,原购住房由产权单位退还购房款,新购住房执行届时房改政策。
  (二)职工所购部分产权的住房调换全部产权的住房时,原购住房需先完成产权过渡,获取全部产权,购房款按届时房改政策对比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三)职工所购全部产权的住房调换全部产权的住房时,购房款按届时房改政策对比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职工调换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调房者向房改部门提出调房申请,经批准后,持原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到签发机关办理个人住房产权注销手续。
  (二)调房者持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机关出具的“房屋产权注销通知单”及原购住房的有关资料到房改部门办理再购房手续。
  第四章
  房屋产权过渡
  第十六条
  职工已按标准价购买了部分产权的住房,应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渡,补交产权过渡款,获得全部产权,经批准可依法进入市场。对逾期不办理房屋产权过渡的职工,停止发放住房补贴,不计算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职工已按规定的房改成本价购买了全部产权的住房,不进行房屋产权过渡,不给予购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第十七条
  产权过渡款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计算产权过渡款时享受下列优惠。
  1.产权单位拥有的产权部分给予房改成本价3%的现住房优惠。
  2.产权单位拥有的产权部分给予应交过渡款20%的一次性付款优惠。
  3.给予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的房屋保险优惠。
  (二)对超标准购买住房的,超标部分已按当时规定的市场价计算并交款的,不再重新计算。
  (三)产权过渡时,将职工原购房时实际享受的工龄优惠款扣回,返还产权单位。
  (四)产权过渡款依据不同的产权比例和与其相对应的建筑面积切块计算。
  (五)产权过渡款计算公式:
  产权过渡款=[(购房当时房改成本价一成本价X购房当时建成年限X 2%-成本价x3%-楼层调减±装修增减) X住房标准内建筑面积X产权单位拥有的产权比例+附属建筑应交过渡款] X (1-20%) +购房当时实际工龄优惠款一7.00元/平方米X总建筑面积。
  第十八条
  职工交款时,将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与产权过渡款相比,多余部分暂做挂账处理,不足部分由购房者补齐。
  第十九条
  产权过渡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屋产权单位持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许可证》)、《市区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和《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核算表》到房改部门领取《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及所购住房产权过渡审核表》,填写职工和住房有关情况。
  (二)房屋产权单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进行产权过渡的住房评估定价。
  (三)房改部门对《审核表》进行核算、审批,签署意见后,交住房资金管理部门。
  (四)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核表》进行核算、审批、签署意见后,返回房改部门。
  (五)房改部门按计算的产权过渡款出具“产权过渡交款通知单”。
  (六)房屋产权单位持“产权过渡交款通知单”和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开具的《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职工购房款结算汇总表》到指定地点办理购房款结算,同时提取20%的维修基金。
  (七)房屋产权单位持《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及所购住房产权过渡审核表》、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或《购房许可证》)、《住房资金缴款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等资料到房改部门领取“公有住房全部产权通知书”,再到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机关办理全部产权的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东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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