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户籍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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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2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户籍制度改革
分类号: D033
页数: 2
页码: 207-208
摘要: 建区初期,境内人口少,迁入政策较为宽松。东北、新疆等省市及邻县居民大批迁入,区内居民少有迁出。后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河口公安分局加强了对全区户口管理。
关键词: 国家政治制度 体制改革 河口

内容

建区初期,境内人口少,迁入政策较为宽松。东北、新疆等省市及邻县居民大批迁入,区内居民少有迁出。后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河口公安分局加强了对全区户口管理。1989年6月30日,成立户政股,将治安股承担的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职能移交户政股管理。1990年,全区城市、农村实行家庭户口簿制度,按家庭重新建立户口簿。1994年开始审批、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996年河口公安分局与油田公安分处分设,户口管理职能归河口公安分局。1997年,全区换发和启用《常表》和《居民户口簿》。2001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实际,加大了城镇户籍管理改革力度,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和其他类似费用。2002年户政股按照“下放权限、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的原则,对各项户口审批、办理程序进行大幅度改革,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等审批手续的通知》、 《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率先在全市户政系统推行了“第一责任人制度” (首问负责制),明确第一位接待群众的民警为第一责任人,由其负责解答群众疑问,处理需办事项。深入贯彻[2001]6号文件,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2003年户政股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户籍管理7项便民利民措施,紧紧围绕公安部、省公安厅推出的户籍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出河口区户籍改革一系列新举措。按照“常住人口抓服务、暂住人口抓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适合河口区实际人口管理的新措施和新模式,针对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的趋势,实施了由“以人管人”到“以房管人”的管理模式。在2003年人口基本信息清理纠错的基础上开展户口核对工作,进一步澄清人口底数,核准户口登记项目,积极稳妥地依法解决好各类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的落户问题,为东营市人口信息库建设提供了全面、准确的高质量数据,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2005年1月1日起,凡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河口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至2004年底,全区共有常住人口204887人,比1984年建区时的134827人增加7006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从1984年36501人增加到2004年的141520人。198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对辖区内年满16周岁的公民颁发居民身份证。至1989年,颁发居民身份证116294人,占应颁证人数的98.5%。至2004年底,共颁发居民身份证194733人。1998年初全区户口管理推行微机前台办公,实现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四级联网,为国民经济、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就学、兵役征集及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准确的人口资料。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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