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租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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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1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租金
分类号: F721.9
页数: 1
页码: 193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87年-1999年河口区租金情况。
关键词: 商业体制 租金 河口

内容

1987年东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1987] 53号文件,开始对直管公房的住户收缴房租水电费。房租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分,水费每立方米5分,电费每度5分,当时人称“三五”牌。 “三五”牌标准一直执行到1993年4月30日。
  1993年,房改起步阶段,按照《东营市公有住房计租暂行办法》、 《东营市公有住房提租补贴暂行办法》 (东政发[1993]4号)。河口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以含维修费一项因素核定,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额为0.32元。
  1994年,根据《东营市市区公有住房提租办法》 (东政发[1994] 35号)按1992年家庭收入的10%核定(保留原补贴系数),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额0.80元。
  1995年按1994年家庭收入的10%核定,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额1.20元(根据东房改发[ 1993]107号文件《东营市市区公有住房提租暂行办法》)。
  1999年1月1日,根据《东营市市区出租公有住房暂行办法》(东政发[ 1999]32号),实行准成本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额4.69元。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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