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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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1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理综述
分类号: G252.8
页数: 2
页码: 156-157
摘要: 河口区每年召开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与各乡镇长签定目标责任状,把小城镇建设纳入乡镇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小城镇建设作为区政府对乡镇政府政务督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为进一步促进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2003年始,将此项工作一并纳入区政府小城镇建设督查考核。 东营市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
关键词: 信息研究与服务 管理 河口区

内容

河口区每年召开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与各乡镇长签定目标责任状,把小城镇建设纳入乡镇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小城镇建设作为区政府对乡镇政府政务督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为进一步促进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2003年始,将此项工作一并纳入区政府小城镇建设督查考核。
  东营市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河口区仙河镇、孤岛镇是全市编制总体规划最早的小城镇,1983年,仙河镇编制完成第一轮总体规划;1984年,孤岛镇编制完成第一轮总体规划。至1998年,河口区三镇三乡驻地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
  河口区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特点是:起点越来越高;在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调整,各乡镇都已完成第二轮总体规划,其中孤岛镇、六合乡完成了第三轮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全部由具有较高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总体规划一律经专家组评审;总体规划一律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
  区政府根据省政府精神,先后制定出台村镇建设暂行办法、管理规定等,并颁布公告、通告,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明、农民建房批准书或准建证等。乡镇村庄还制定乡规民约,对建设要求、条件、审批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乡镇加强宣传工作,区建委把文件发放至各乡镇和村庄,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
  各乡镇建设管理部门严格把好规划建房审批关,节约土地定点放线关,保证安全质量实施关,对未经批准私自建设及不按规划乱建乱占、违章建筑、施工质量低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从而保证了村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费用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山东省村镇建设管理费统一收据”,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文教、社会福利、公共设施可酌情减免相关费用。收费项目为:建设条件审查、检查验收施工质量等。各地收取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费用于村镇建设助理人员的工资补助、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规划建设的工作经费的补贴、测量绘图仪器和资料档案及设备的购置、印制建设许可证及购买技术资料等。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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