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406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阳光规划 |
分类号: | TU984 |
页数: | 2 |
页码: | 64-65 |
摘要: | 2003年2月15日,河口区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城市规划工作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东河建发[ 2003]7号),明确了“阳光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确定了“阳光规划”的实施范围和具体内容、方式及“阳光规划”的组织领导等。区建设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城市规划公示的日常工作。 “阳光规划”的主要内容为“六公示、一监督”。 |
关键词: | 城市规划 城市管理 河口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