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规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0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规划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3
页码: 62-64
摘要: 城市规划管理,是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依据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和科学方法,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集中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城市管理 河口区

内容

城市规划管理,是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依据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和科学方法,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集中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的法制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市规划的法制建设受到高度重视。1980年开始制定《城市规划法》初稿,1982年建设部成立后又补充修改,于1983年报国务院审批。198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规划条例》,内容包括总则、城市规划的制定、旧城区的改建、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管理、城市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处罚、附则等共七章五十五条。1990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东营市人民政府于1985年颁布《东营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颁布《东营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河口区自1984年建区以来,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继制定出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1991年底,河口区人民政府颁布《河口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6月10日,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对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给予答复:经市政府研究,今后除河口城区主干道两侧主要建筑的规划管理应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外,河口区人民政府可以对河口城区一般建筑实行规划管理。该决定充分考虑了河口区地理位置远离东营市区的特殊性。至此,河口区的城市建设管理逐步步人法制建设的轨道。
  2001年9月,河口区政府颁布实施《河口区公路两侧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河口区城市容貌标准(试行)》、 《河口区规划监察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城市规划的组织实施管理
  一、城市规划的组织管理
  依据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口区城市总体规划由东营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
  河口区城市分区规划及城市详细规划由河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一般情况由城市人民政府委托或法律授权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余由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二、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
  1985年,按照东营市政府制定的《东营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开工前,到河口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办理工程规划手续。当时的建筑工程规划手续较为简单,建设单位只需向规划管理单位提供用地批准文件和申请报告,经审查无误后发给《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986年6月底,河口区地方建设下程开始实行办理“四证”,即《建筑用地许可证》、 《建筑许可证》、 《开工许可证》、《建筑使用许可证》,油田建设工程仍延续油田自管的模式。
  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此后建设工程管理开始启用“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1年,孤东采油厂率先把建设工程管理纳入政府规划管理。此后,油田、地方的各项建设工程管理逐步走人统一管理的轨道。
  1992年以来,除对河口城区主干道两侧的重要建筑物的规划管理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外,河口区人民政府对河口城区一般建筑物实行规划管理。
  现行办理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须持有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经服务中心办理人员初审后报建设局城乡建设股复核,审核人i义后分别由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后送至区政府分管区长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须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有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规划窗口,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送至区建设局,相关领导审核、签批后送至区政府,分管区长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总平面布局图、建筑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经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送至区建设局,经相关领导审核、签批后送至区政府,由分管区长审批,然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3年全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8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8件。2004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9件,“一书两证”办证率达100%,建筑面积113.3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