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消费纠纷调解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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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9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消费纠纷调解举要
分类号: D912.294
页数: 4
页码: 263-266
摘要: 县消协成立以来,受理并调解了大量消费纠纷案件,现举要如下: 一、玉米种不纯受损失,农民获赔6万余元,二、信口夸大电视柜性能,摔坏“索尼”获赔万余元,三、啤酒瓶爆炸伤人眼,赔偿伤者万余元,四、冰柜漏电致死人命,消-协调解获得赔偿,五、销售者不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依法投诉得解决,六、商品房裂缝成纠纷,县消协调解换新房
关键词: 市场管理 消费者权益 广饶县

内容

县消协成立以来,受理并调解了大量消费纠纷案件,现举要如下:
  一、玉米种不纯受损失,农民获赔6万余元
  1993年12月前后,颜徐乡等9个乡镇的546户农民,购县种子站西玉3号玉米种114556.5公斤造成玉米减产,投诉到县消费者协会。经县消费者协会、县种子站组成的调查组深入田间调查勘验,认定全县9个乡镇546户农民所种的3800余亩玉米不同程度减产,确系西玉3号玉米种不纯所致。减产幅度占40%的有31户、30 -40%的165户、20 - 30%的350户。
  经反复调解达成协议:按受损情况重、中、轻三个标准,以玉米种售价的2倍、1.5倍和1倍数额进行赔偿(原售价每公斤4.60元),共计赔偿农民款61371.50元。
  二、信口夸大电视柜性能,摔坏“索尼”获赔万余元
  1996年1月17日,广饶县广饶镇十一村许某看中某家俱城精致美观的“皇冠”牌806A电视柜。估量着放电视有些小,就问经理:这柜能够放多大的电视机?回答是:29英寸以下的均可以放。于是就付上470元钱将该柜买下。当营业员送货到许家时,许还是心存疑虑,又问营业员29英寸的电视机能放么?营业员回答:可以。并一起把29英寸“索尼”牌彩电摆上了电视柜。
  次日一早,许锁门离开家,不久正在吃饭的公公忽听“咕咚”一声,即四处寻找响声来源,未见重物落地。随即喊儿媳回家,经查,发现彩电摔坏,电视柜折断了两根腿,于是投诉到县消费者协会。
  经调查得知:“皇冠”牌806A电视柜系广州新丽室内装饰配套公司制造,此柜只能承受25英寸以下电视机的重量。此次电视摔坏是因销售者夸大产品性能宣传所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之规定。经县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家俱城赔偿消费者“索尼”牌彩电和电视柜款合计11270元。
  三、啤酒瓶爆炸伤人眼,赔偿伤者万余元
  1997年4月30日,淄博市临淄区北羊后下村村民乔敏杰帮邻居修房,晚饭时,乔先给同桌人递了3瓶某牌啤酒,正回头拿第四瓶时,手还未触到啤酒瓶,地上的啤酒突然爆炸,炸伤了乔的左眼,乔被送到齐鲁石化公司中心医院。经检查,确诊为左眼角膜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随即投诉至淄博市临淄区消费者协会,临淄区消费者协会立即将投诉转到了广饶县消费者协会。广饶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相关啤酒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并共同派人前往乔的住处进行了调查。
  在广饶县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啤酒厂应对乔的致伤承担责任,啤酒生产厂家赔偿乔敏杰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共计10177.30元。对此,乔及家人写信给广饶县消费者协会,表示由衷感谢。
  四、冰柜漏电致死人命,消-协调解获得赔偿
  1997年3月10日,广饶县某饭店经理郗某以3550元的价格从东营市某公司购得某牌电冰柜1台,一直正常使用。
  2000年8月7日上午11时左右,厨师李某去冰柜取东西时,被电击倒在冰柜上,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的家属与郗某进行了多次交涉,郗某对死者的家庭进行了经济赔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查明李某死亡原因,郗某于2000年8月16日向广饶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县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对郗某提供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勘验和调查,并索取了死亡鉴定和技术鉴定,通知生产厂家来广饶处理此事。在县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开始进行调解。开始,厂方代表坚持认为产品已过“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期,而且电线老化、电源插座存有问题,责任不能由厂方全部负责。郗某则认为,冰柜电死人是事实,且有县公安局触电死亡的结论和县电业局对冰柜检测为无绝缘性结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经过反复论证,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取得了一致意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由厂方一次性赔偿郗某经济损失39500元,并更换同型号新冰柜1台。双方对这一处理决定表示满意。
  五、销售者不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依法投诉得解决
  2002年麦收前夕,广饶县广饶镇、李鹊镇、大王镇的30户农民,从广饶县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某牌联合收割机30台。在收割小麦期间出现了多种故障,虽经厂家修理人员多次维修,但故障仍未排除。该型收割机工作过程中存在着漏麦严重、脱粒不净、收割机割台割幅太窄、轴承质量差、悬挂装置安装不合理、液压油外漏严重、割台偏向等质量问题。以上质量问题严重,虽经多次调试,但一直未能排除。消费者在自行与销售方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30户农民集体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广饶县消费者协会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处理。
  调查小组认真对该型收割机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证实了用户反映的情况属实。在县消费者协会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于2002年达成如下协议:厂方负责派专家、技术人员对该型收割机进行检查,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对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2003年麦收期间,收割机如发生漏粮问题,可向经销商申请更换新机;用户在正常作业中遇到质量问题向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反映时,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必须在24小时内帮助用户修好,如果修不好,48小时内,给用户更换背负式收割机1台;对更换后的零配件要重新设定“三包”期限,并延长到2003年6月15日。
  六、商品房裂缝成纠纷,县消协调解换新房
  2000年11月9日,广饶县广饶镇赵某以11.8万元的价格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15平方米的商品房。2001年4月,发现房西卧室北墙有明显裂缝,楼顶出现顶墙裂缝,窗口出现八字纹。于是,赵某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退房或换房,房地产公司认为楼房出现一点小裂缝是很正常的事,对赵某提出的问题没有答复。
  2001年9月6日,赵某发现裂缝明显增多,客厅和另外两个卧室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楼的上半部分与楼顶接触的地方以及地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最大裂缝有两毫米宽。赵某又去找房地产公司进行交涉,要求房地产公司给予退房或换房。
  房地产公司说委托有关部门对该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该种情况的裂缝是由温差所致,一般不构成安全隐患,待裂缝稳定后可进行适当修缮。
  赵某拿到鉴定书后,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提出了异议:如果裂缝真是由温差所致,那么,同一幢楼的住房怎么就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广饶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县消费者协会同县设计院、质检站、建筑公司进行了鉴定,结论是住房裂缝确属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理应为赵某解决问题。在县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原小区内为赵某调换126平方米的住房1套,赵某支付调房差价款40000余元。纠纷得以解决。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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