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案件核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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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案件核审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234-235
摘要: 案件核审是法制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关键词: 案件审核 法制工作 行政行为

内容

案件核审是法制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1978年后,对“文化大革命”中把个体经商、运销三类农副产品等当作投机倒把、地下运输等处理错误的案件进行了复查、核审,并予以纠正。
  1981年,县工商局成立了打击投机倒把专案小组,负责对重大案件查处和核审,提高了查办经济违法案件的质量。
  1987年9月,国家为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打击投机倒把,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布施行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投机倒把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对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1990年国家工商局发布实施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对查办经济违法案件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为确保办案质量,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案中实行了主办人负责,分管局长审批立案、结案的报批制度,使办案质量大为提高。
  1996年10月,国家工商局公布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关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关进行书面核审,……。”1997年后,县工商局法制股开始负责对查办的经济案件的核审工作。为规范案件核审工作,县工商局制定并实行了《行政处罚核审制度》。
  2000年2月,单设法制股后,案件核审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在案件核审中,对每一个案件填制的法律文书、引用法规以及实体、程序等每个环节认真核审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正意见,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2000- 2002年共核审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35件,提出修改补正意见746条。
  列表如下:
  2000-2002年适应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核审情况表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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