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复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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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7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行政复议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2
页码: 233-234
摘要: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制度对于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一级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纠纷、减轻人民法院的诉讼负担有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 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 行政行为

内容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制度对于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一级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纠纷、减轻人民法院的诉讼负担有着重要作用。
  为了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行政复议条例》。为了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县工商局及时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为了检验学习效果,还进行了专题考试。从而使行政复议工作开始走向规范。
  1994、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继颁布实施,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工商局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落实两法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尽量避免和减少行政纠纷,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决定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已成为搞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县工商局更加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对个别提出申诉的案件,做到尽快复议并及时作出合法的裁决,以避免矛盾上交。为避免引起行政复议,加强了执法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例会制度,把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纳入了法制监督管理之下。
  2002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以避免或尽量减少行政复议,县工商局在执法办案中实行了“四权分离”制,即:接案、办案、核审、处理四权分离,使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有效地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同时,为提高办案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按规定要求进行听证的,均及时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认真听取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陈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由于注重办案质量,多年以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处罚得当、程序合法。
  是年7月份,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历史上唯一一起被提起诉讼的《×××销售假冒商品案》,终审以县工商局胜诉而告终。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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