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通讯器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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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通讯器材管理
分类号: G876
页数: 2
页码: 216-217
摘要: 本节分为两节分别是:一、通讯器材沿革。二、通讯器材管理。
关键词: 无线电 通讯器材 工商所

内容

一、通讯器材沿革
  建国之初,县工商科有手摇磁式电话机1部。1957年后,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有手摇磁式电话机1部。1963年后,城关市管所有手摇磁式电话机1部。1975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后,办公室有手摇磁式电话机1部。1978年后,县局为城关、大王、牛庄、稻庄等工商所各配备手摇磁式电话机1部。1988年,县局安装脉冲式电话机4部。1990年,县局上电话小程控机1台,并为局内正、副科级干部各安装家用电话机1部。1992年后,县局及各工商所陆续改装程控电话机。1994年后,县局购置部分手机。1997年后,各工商所负责人陆续装备手机。1998年局内正、副科级干部家用电话由个人买断,成私用电话。2000年,县局及城关工商所电话并人虚拟网。截至2002年底,全局拥有固定电话40部,其中县局“12315”热线电话2部,各工商所13部。
  二、通讯器材管理
  1988年以前,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讯器材(主要是电话机)一直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费用由财务部门实报实销。为节约电话费开支,规定电话坚持公用原则,并严格控制打电话的次数。1988年以后,随着电话机的增多和更新,对其管理也逐步细化和规范起来。
  1990年起,开始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分口管理使用”的办法。1998年局内正、副科级干部家用电话机由个人买断后,按规定,其电话费除在职局长1人由公家予以定额补助外,其余人员由个人自理。从2001年起,对电话费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了经费开支。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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