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交通工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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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6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交通工具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2
页码: 215-216
摘要: 本节分为两节分别是:一、交通工具沿革,二、交通工具管理。交通工具管理又分为:(一)局机关车辆管理,(二)工商所车辆管理。
关键词: 交通工具管理 交通设施 车辆管理

内容

一、交通工具沿革
  建国后至1975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公家统配的交通工具,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外出工作主要靠步行或骑自备的自行车。1975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后,开始配备少量公用自行车。1976年,县局购置“解放”牌汽车1辆,1979年配置“幸福”牌双轮摩托车1辆,1982年又购置三轮摩托车1辆和130客货两用汽车1辆,1984年后为机关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东方”或“永久”牌自行车各1辆。1985年,县局购置三轮摩托车1辆、130客货两用车1辆,并为15个工商所各配备“嘉陵50”摩托车1辆。1986年新购北京吉普车1辆。1988年,县局购置“上海”牌轿车1辆。1991年后,县局为机关工作人员每人配备“嘉陵”摩托车1辆,随之又为陈官、丁庄、大码头等6个工商所各配备带工商标志的三轮摩托车1辆,同时为其他各所配备了一批摩托车。至1992年,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交通工具实现了摩托化。1993年,大王工商所率先购置客货两用汽车1辆。1994年,县局购置桑塔纳轿车1辆,并为各工商所每人配备摩托车1辆。1996年,大王、城关工商所和商贸城工商管理处各购置执法用汽车1辆。1998年后,县局与各工商所全部配备了执法用汽车。截至2002年底,全局拥有各种类型的汽车32辆,其中各工商所18辆。
  一、交通工具管理
  1975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后,公用交通工具一直坚持“分口使用、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更新和增多,县局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其管理工作由粗到细并不断规范起来。例如,2000年3月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局机关车辆管理
  1.为便于开展工作,局机关所有车辆实行“分口使用,统一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机关所有车辆有权优先调度安排,各股室负责人对办公室调度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各股室车辆燃修费实行定额包干,养路费、保险费由县局统一支付。
  3.无车股室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并做好派车登记,签发派车单。
  4.各股室去市局办理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股室不得擅自派车去市局及外市地,避免各行其事,重复用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严禁公车私用,确须私用者,必须经局长同意,并到办公室登记。私用车途中费用由用车人承担。个人私用车交费规定:轿车每公里0.7元,面包车每公里0.5元,其他车每公里0.4元。先到财务股交费后,由办公室写出派车单。
  5.双休、节假日,各股室车辆钥匙一律交办公室。晚间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如出车或工作期间外单位用车、个人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6.为确保局机关工作顺利进行,车辆安排实行先上后下、先急后缓、先公后私、先内后外的原则。办公室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司机不得随意外出,做到随叫随到。
  7.各股室要加强车辆维护与管理。为减少费用开支,保障车辆安全行驶,驾驶员应自觉维护车辆整洁。小修自理,大修由办公室鉴定后指定地点维修。
  8.驾驶员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额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损失的由交警部门判定和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二)工商所车辆管理
  1.为便于开展工作,工商所车辆实行“所长负责制”的管理制度。县局办公室对各所车辆有权调度安排,各所负责人对办公室因公调度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各所车辆燃修费实行定额包干,超额部分由各所自行解决。
  3.各所雇佣驾驶员由所长推荐、办公室审查、局长批准并签订临时工合同后方可雇用。所长不得擅自雇用驾驶员或将车交给他人乱开、乱用。
  4.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各所所长应尽职尽责,严格车辆管理,保证公务用车,不得随意外借和私用。外借必须经局长同意,私用必须经所长批准,并做好登记。驾驶员不得随意出车。
  5.各所要加强车辆维护与管理。为减少费用开支,保障车辆安全行驶,各所驾驶员应自觉维护车辆清洁。小修自理,一般维修由所长鉴定,大型维修应告知办公室鉴定。
  6.驾驶员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额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损失的由交警部门判定和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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