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票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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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票据管理
分类号: F830.46
页数: 3
页码: 207-209
摘要: 票据是收费行为的法定凭证,是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票据管理也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票据 业务核算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票据是收费行为的法定凭证,是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也是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票据管理也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5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以前,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取农村集市交易服务手续费时,就开具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款、票一同汇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但当时尚未建立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致使票据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
  1975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和收费项目的增多,收费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也逐步建立健全起来。1982年,按照有关法规,结合广饶实际,县工商局制发了《加强市场收费票据的管理》的规定,从而使票据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1989年11月14日山东省工商局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专用票证管理暂行办法》后,县工商局从1990年1月起,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规定精神,及时修订了原来的规章制度,对票证的印制、领发、使用、结报、审核、保管和核销等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并于当年5月20日出台了《关于启用全省统一管理费收据的通知》,从而使票据管理得以规范。
  1995年4月13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中几个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从当年7月1日起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设计、统一印制的新版收费票据,并做到票据管理和所收资金的管理紧密结合,自觉接受财政、物价与审计部门的监督。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财政厅、工商局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实施方案》后,县工商局从2000年起即按方案要求,在清理和撤销收入过渡帐户的基础上,除集贸市场管理费、旧机动车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暂由工商部门执收外,其余8项收费交由银行代收,并严格执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票据使用管理工作,2000年3月还出台了《票据使用管理制度》(见第五节《有关规章制度》)。
  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操作流程图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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