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贸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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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集贸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8
页码: 128-135
摘要: 集贸市场管理,包括对城乡集市、物资交流会以及专业商品市场的管理。哪里有商品生产和交换,哪里就有市场;有了市场,就有了市场管理。据史料记载,早在夏商时代,国家就开始对市场进行管理;到春秋战国时期已出现了初级的市场管理制度与方法。但是,系统的、严密的、规范的市场管理,却是随着此后社会、市场和商品流通的发展逐步形成与完善起来的。
关键词: 市场规范 市场管理 广饶县

内容

集贸市场管理,包括对城乡集市、物资交流会以及专业商品市场的管理。
  哪里有商品生产和交换,哪里就有市场;有了市场,就有了市场管理。据史料记载,早在夏商时代,国家就开始对市场进行管理;到春秋战国时期已出现了初级的市场管理制度与方法。但是,系统的、严密的、规范的市场管理,却是随着此后社会、市场和商品流通的发展逐步形成与完善起来的。
  明清两代及民国初期,广饶县境内大、中集市均设有牙行、斗官和秤官。他们管理市场,为买卖双方交易说合,并抽取一定的佣金或粮食。
  1943年秋,广北县政府和广南“三边”县政府分别成立工商管理局后,开始由工商行政部门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管理集贸市场。
  在广北解放区,主要是对敌人开展经济斗争,封锁敌人,抵制敌货(如:洋油、洋布、香烟、鸦片等),控制粮棉外流;发行北海币,教育群众拒用伪钞;发放信贷,扶持发展抗日根据地生产,保证军需民用物资的供应;取缔粮商、盐商,打击不法商人的走私、贩私活动;为酒店、油坊和较大的百货、杂货商店办理营业执照等。
  在广南敌占区,主要是打破和粉碎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封锁和经济掠夺;打击投机操纵,取缔奸商;建立烟酒盐专卖制度,严查走私漏税,严禁私商经营;发展与敌占区城市的贸易往来,互通有无,克服物资缺乏的困难,保证抗日战争的胜利。
  1945年秋,广饶县工商管理三分局成立后,统一了县境内的市场管理工作。其间,对粮食、棉花、油类、豆饼、羊毛等主要物资严格控制,全部由公营商店专买专卖,不准上市自由交易;压低物价,使其摆脱伪钞物价的影响,以维护北海币制;打通渔、盐业产品销路以刺激生产,暂不实行专卖制等。
  1947年县工商管理三分局的工作范围扩大,除开设综合商店和设立检查站外,并加强了对酒厂的管理。商店的任务是到敌占区购买枪支、弹药、西药、棉布等,以支援解放区的战争和建设;酒厂的任务是买卖高粱和酿酒,以调剂市场物价和余缺。
  1949年7月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开始对县城市场进行整顿。整顿的重点是统一度、量、衡,反对投机倒把。
  1950年7月县工商管理科成立后,加大了对县城市场的整顿和管理力度。按照商品种类划分了交易场所,打击了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违法违章经营活动,改造了牙行、经纪,取消了斗官、秤官以及吃合粮的旧俗,设立了新的司斗员、司秤员,并具体规范了司斗员、司秤员佣金(粮)的收取比例。为加强对全县市场的管理,在重点集镇设立了交易组,以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法商贩,保护正当工商业者的合法经营。
  1952年,县工商管理科在人员少、范围大的情况下,对全县85处集市重点管理34处。除对棉花严格控制外,其他物资均放宽了管理尺度,作重点检查。
  1953年起,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着重维护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禁止粮食、油料、棉花、黄烟等主要物资的自由买卖和贩运。
  1956年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后,为了促进工农业生产,活跃城乡物资交流,除对粮食、油料、棉花和重要工业原料、重要出口物资继续控制外,对三类商品(如鸡、鸭、蛋、菜、小土产等)和虽属一(统购物资,如粮、油、棉、麻等)、二(国营商业或供销社收购的物资,如主要渔产区供应出口和供应京津沪的水产品及重要中药材等)类商品,但农业合作社或农民完成交售任务后的剩余部分,允许在自由市场出售。
  1957年8月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市场管理,继续控制统购统销物资的自由交换;一方面鼓励城乡发展生产,帮助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以保证国家对农副产品的收购。1958年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进程中,强调建立和巩固农村统一市场,在流通体制上搞国营独家经营,致使农村家庭副业被限制,大部分传统集市被取消。
  1960年,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采取“边放边看,先放后管,内严外宽”的办法,逐步开放了市场。但由于受自然灾害和“五风”(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特殊化风、“共产”风)的影响,市场上物资匮乏,黑市活动猖獗,物价大幅度上涨。
  1961年,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对城乡市场进行全面整顿,打击了投机倒把和黑市活动,到1962年,市场渐趋稳定,物价逐步回落。
  1963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对集市贸易采取“松松管管,管管松松”的办法,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促进物资交流,使市场逐步活跃起来。1964年,市场管理工作重点是查处粮商投机贩运、黄烟走私、籽棉棉絮贩运和粮票、布票贩卖活动。到1965年,全县城乡集贸市场大部分开放,市场上物资充裕,价格稳定,交易兴隆,被称为广饶县集贸史上的“黄金时代”。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被冲击,集市贸易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和温床”。为“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准社员搞家庭副业生产,对上市商品严加限制。社员出售畜、禽和蔬菜,要持有生产大队或人民公社的自养自产证明信。对贩卖农副产品的小商小贩,加以“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名进行批斗或处以罚款。集贸市场萧条冷落。
  1969年底,又效法“哈尔套社会主义大集”的经验,全县大部分集市被取消,只保留城关、大王、稻庄、牛庄等少数大集,并规定保留的少数大集统一在农历每月每旬的一、六日赶。组织人员把守街口,非规定集日不准进入市场交易。集日时,限制上市物资品种,强迫群众将农副产品卖给国家,致使市场物资缺乏。
  1973年2月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后,遵照惠民地区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经济政策和市场管理规定,恢复了部分被取消的集市,但仍严格限制上市商品。
  1975年5月县工商局成立后,为管好集贸市场,广泛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四坊”(弓坊、油坊、粉坊、面条坊)的管理,堵死了粮、棉、油等物资流通方面的漏洞。同时加强了检查站的缉查工作,杜绝粮、棉外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县内不仅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关闭的集贸市场得以开放和发展,而且一些专业市场也陆续兴建和发展起来。市场管理人员也随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工作重点由过去的平抑市场物价、打击投机倒把转到服务市场、方便群众、促进流通以及依法管理与执法服务相结合上来。
  1979年始,征购期间不关闭粮、油市场;并允许社员手提、肩挑、车运,进行鲜货、土特产品贩卖,以调剂市场余缺。为帮助工商户发展横向交流,市管人员主动向其提供政策咨询,开展信息服务。为方便群众,在集市上设置了宣传栏、信息牌、公平秤、标准尺、肉架子、牲口桩、看车处、茶水站、保健箱及厕所等。为维护市场秩序,对上市的淫秽书刊和黄色录音带录像带予以没收、销毁;对游医、赌博、投机倒把和贩卖票证、封建迷信品及野药等非法活动予以取缔;对弄虚作假、少秤短尺、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禁止腐烂变质和有毒食物上市交易。
  1980年始,在全县首次开展争创“五好集市”(管理好、宣传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活动。当年全县31处集市,就有城关、花官、牛庄、大王4处集市被评为全县“五好集市”。这项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县集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有提高,卫生和秩序状况大有好转。为了繁荣经济,促进流通,是年11月首次由县工商局牵头,先后在城关、牛庄、马头等集市举办了大型物资交流会。举办前,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组成筹备委员会,下设管理、服务、宣传、统计、安保等小组,由县财办直接领导,工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为扩大上市人数和商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先安排好举办每场物资交流会的时间、地点和会期,然后向全县及周边地区乃至附近省份发布公告。为使物资交流会办得红火有序,还雇佣120多人服务于大会,以弥补专职管理人员的不足。是年的物资交流会上市总人数达35万人次,总成交额为219万元。此后每年举办的物资交流会,都事先组成筹备委员会,并由县工商局具体组织实施,有力地繁荣了市场,促进了商品流通(后不赘述)。
  1981-198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按照“五好集市”的标准要求,加强集贸市场的整顿和管理。还投资万余元,分别在城关、牛庄新建2处牲口市场,增添部分设施,从而使集市面貌进一步改变,上市商品和成交额大幅度增长。这两年分别有8处和10处集市达到县级“五好集市”标准。
  1983年国务院《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办法》规定,基本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并坚持“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积极做好市场管理工作。除国家明令禁止的7种商品(如废旧有色金属、珠宝、玉器、金银、文物及某些外货;粮票、布票等各种票证;迷信品、违禁品;伪劣药品、化学农药及反动、荒诞、淫秽盗版书刊、录音录像带等)外,凡国家放开经营的商品均允许上市交易。由于政策放宽,管理到位,集贸市场出现了物资丰盛、井然有序的好局面。全县集市由1982年的36处增为41处,并有13处集市被评为县级“五好集市”。
  1984-1985年,为适应市场交易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县工商管理部门投资2万余元用于市场建设,全县新建集市4处;在城关新建农贸市场1处,过街牌坊2座;有些乡镇集市整平了路面,新增了垃圾箱、卫生车、公平秤、信息栏、标牌、肉杠等设施。并由县工商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物价、商品质量检查和制止查处转手倒卖活动。同时,按照省工商局《集市贸易“五好”试行条件》规定(五好为:市场管理好、宣传政策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争创评比活动。这两年分别有8处和10处集市达到“五好”集市标准。
  1986-1987年,为了加强市场管理,县工商局认真推广石村工商所的经验,在全县普遍推行了上市商品“分行划市,编号定位,对号人市,亮证经营”的办法,从而稳定了市场交易秩序。同时,全县投资35万元用于市场建设,并继续开展争创“五好集市”活动。1986与1987年,全县分别有9处和8处集市达到“五好集市”标准。
  1988-1989年,县工商局在搞活集贸市场的同时,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对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亮证经营”和“信用卡”制度,对管理人员实行“三定五包”(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包管理、包卫生、包秩序、包宣传、包服务)岗位责任制。在集市上设立了监督服务台、政策宣传牌和布告栏等服务设施,并对掺杂使假和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予以查处。为解决商品价格“双轨制”带来的矛盾,对钢材、农药、化肥、农膜等重要生产资料和彩电、小汽车等紧俏耐用消费品加强了管理。对非专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了清理、检查和整顿,保证了专营渠道的畅通。对专营单位的重要生产资料实行售前报检制度,对于不报检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创建“文明市场”活动。1989年,全县共有5处集市被评为“市级文明集市”,石村和大王集被命名为“省级文明集贸市场”。
  1990-1992年,为进一步繁荣经济,搞活流通,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放而有度,管而有法,活而有序”的原则,加强了市场规范化管理。以城南综合批发市场和大王集市为重点,抓点带面,在全县狠抓了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童叟无欺的宣传教育和分行划市、亮证经营、明码标价制度的落实,并结合换照,向个体营业户发放了胸章。为搞好环境卫生,增配了城乡市场清洁人员,做到集散场净;对饮食卫生实行“三统一,一禁止”,即统一售货台、统一工作服帽、统一防蝇尘设施,禁止无证人员上市经营。充分发挥公平秤、标准尺、肉杠等服务设施的作用,及时解决交易纠纷。为促进商品进城下乡,开展平等竞争,对国营工厂、商业等部门到市场销售商品,工商部门优先安排场地,提供一切方便;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城推销产品同样给予各方面便利。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霉烂变质食品及淫秽物品,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对非正常渠道购进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实行售前报检制度,使全县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案件明显减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积极开展了扫黄打非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各种迷信活动;对明令禁止销售的各种淫秽书刊、录音录像带和非法出版物,除全部没收上缴销毁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使文化市场进一步得到净化。为使市场管理走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在全系统坚持继续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人的“三定五包”岗位目标责任制。1992年全县61处市场,其中2处被评为省级、9处被评为市级、13处被评为县级“文明市场”。
  与此同时,县工商局还坚持“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多方兴建、工商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走“人民市场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路子,加快了市场建设速度。1991年总投资158万元,征地15亩,扩建了县城蔬菜批发市场;新建商品经营房50间,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完善了县城农贸商场设施;新建商品经营房120间、楼房40间,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扩大了城南综合批发市场规模;改造了长期占用马路、影响交通的小张乡旧集市等。1992年总投资1445万元,建筑面积25572平方米,建成使用和扩建改造市场7处,如城里木材市场、城东汽拖配件市场、城东瓜菜批发市场、城西果品批发市场、石村辛桥商场、西刘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乐安商贸城也已动工兴建;还根据全县集贸市场现状,改造了7处乡镇首集。
  党的十四大决定在全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以后,县工商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服务市场意识,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强化市场规范管理。
  1993-1994年,县工商局坚持对集贸市场正常监管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开展了10多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以城区市场和乡镇较大集市为重点,进行综合检查与整治,严厉打击一切滋扰市场治安、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消除集贸市场“脏、乱、差”的现象。根据节日期间消费旺盛的特点,对集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利用新闻媒体对情节严重者予以曝光,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文化市场进行集中检查与整治,没收销毁一批淫秽书刊和录音、录像磁带,使文化市场进一步得到净化。在棉花收购旺季,抽调专人,日夜监控,查处不法商贩,确保国家棉花收购任务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工商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事求是、稳步发展”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场的规划、培育和建设。两年投资1500余万元,兴建了大型综合市场乐安商贸城,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一切措施,广招四海商客,确保其按时启用且很快取得效益;在城里农贸市场和城南综合批发市场扩建顶棚442平方米,硬化路面4000平方米,增设了电灯照明等服务设施;对全县所有乡镇首集进行了改造等。
  1995-1996年,严格执行《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对集贸市场重点管好上市商品和经营活动,搞好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维护市场秩序,抑制通货膨胀。对生产资料市场重点抓好化肥、种子等农资市场管理,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打击掺杂使假、牟取暴利等坑农害农行为。为管好搞活市场,以城区集贸市场为重点,设置了电子计价公平秤,清除了杆秤,一律使用双面镀盘弹簧秤和小台秤;实行共产党员挂牌经营办法,开展评选“文明市场”、“文明经营户”和“市场行风万人评”活动,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对消费者实行服务承诺和预先赔偿制度等。为切实维护城区市场秩序,县工商局于1996年10月成立市场治安办公室,下设3个治安联防大队,分驻城里农贸市场、城南综合批发市场和乐安商贸城,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
  与此同时,遵循“稳定数量、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效益”的原则,积极介入市场培育与建设工作。两年投资863万元,扩建了城区蔬菜批发市场;对农贸市场商品房顶做了防雨处理,新建了鲜鱼池、值班亭,扩建了交易棚;在商贸城新建了商品营业楼和家具市场大型营业厅;在大码头乡央上村新建了食用菌市场;广饶县蔬菜批发市场、花官大蒜批发市场和陈官畜牧交易市场也已动工兴建。
  1997-1998年,为了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根据国家工商局《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县工商局开始受理市场开办单位有关市场开办、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的,颁发了《市场登记证》,并对领取《市场登记证》的市场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为了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先以城区三大市场和大王首集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县各乡镇首集推行了“市场巡查制”。这一制度的实施,使传统的驻场静态式管理变为巡查动态式管理,对经营者从登记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整体监管,有利于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市场繁荣有序的发展,1998年根据省工商局要求,还在全县大力开展了争创和评选“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活动,当年有3处市场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
  与此同时,还本着“适度增加数量、重在扩大规模、不断完善功能、全面提高档次”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培育建设市场。两年全县投资3808.8万元,建成并启用了广饶县蔬菜批发市场、花官大蒜批发市场、陈官畜牧交易市场等三大专业市场;搬迁了城里东侧的蔬菜批发市场,兴建了光彩营业楼和东方美食城,并把“东南湾”填平,扩大市场面积9000平方米;新起乡村集市2处,并加强了全县各集市的硬件设施建设,等等。
  1999-2000年,县工商局对市场实行管办脱钩后,为管好搞活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加强监管力度,1999年在全县17处市场、2000年在全县各类市场全面推行了市场巡查制度。为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在全县五大专业市场和乡镇首集实行了“市场预警制”,对带有倾向性的不健康市场行为提出预警,防患于未然,把违法违章行为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监管机制,还实行了市场监管公示制和执法不作为追究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依法监管和周到服务相结合,促进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两年内,按照《广饶县集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整治,不定期地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特别是对注水肉、注水鸡等进行了集中查处,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还开展了“打假冒、反欺诈、护双节”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净化了节日市场;对全县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14处市场、4688户个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对全县52处集贸市场进行了年度检查,年检率达100010;对大王农贸市场和县蔬菜批发市场实行了重点监管,为这两大市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还联合公安、文化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录像厅、游戏厅、歌舞厅、夜总会、洗头房、浴池、饭店、书摊、文艺团体等娱乐、餐饮和文化市场进行了4次突击检查,罚、关、停了部分有不健康行为的场所,查获了大宗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光盘、录像带等,保证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还本着“完善市场功能,全面提高档次”的原则,把培育、启动市场,扩大对外招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两年投资980万元,在城区东侧形成了蔬菜市场、光彩商城、东方美食城、华通商业街联为一体的综合市场;改造城区商业街市场,铺花砖2500平方米,装修围栏1300余米;新建乐安商贸城综合经营楼721间1080平方米;广饶建材专业市场、中国广饶机车市场、中国广饶小商品市场、广饶乐园商城、大王花卉市场等市场启动工作也准备就绪。
  2001年中国加人WTO后,县工商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培训,完善市场巡查制度,推广“上下联动”、以“所”为主的巡查模式,把市场巡查制与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效率和科学性。全面推行市场年检制、市场预警制、市场信用管理制和“经济户口”、“经济片警”制,实现了市场监管的经常性和有效性。在农副产品等市场推行蔬果、饮食安全卫生制度和重要商品准入监督制度,以提高市场信誉,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加快了市场发展与繁荣。至2002年底,全县集贸市场发展到96处,其中专业市场13处,集市83处,成交额达到100751万元,比1986年(市场49处,成交额2535万元)分别增长近2倍和近40倍。
  与此同时,两年投资5000万元,对部分重点市场进行了扩建和改建;协调、帮助大王东方花卉公司建成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大型花卉市场;在城区新辟2处农贸市场。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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