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利津年鉴(2006)》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3210 |
颗粒名称: | 引荐人奖金分配 |
分类号: | F125.4 |
页数: | 1 |
页码: | 252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根据考核确认项目、技术,县招商办组织有关部门计算引荐人奖励,报县政府审批。引荐人奖金按以下方式分配。(1)非国家公务人员作为第一引荐人的,由本人领取奖金;非本县工作人员作为第一引荐人的,由本人领取奖金。(2)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第一引荐人,但由单位提供接待等相关费用的,由个人领取奖金,向单位缴回开支的相关费用,剩余奖金归个人所有。(3)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或工作人员作为第二引荐人,并提供接待等相关费用的,由单位领取奖金,扣除开支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转交第一引荐人。 |
关键词: | 监察 项目 技术 |
出版者: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
出版地:2006.11
本年鉴系统地记述了2005年度利津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新经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