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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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138
颗粒名称: 企业改革
分类号: F425
页数: 2
页码: 237-238
摘要: 本文描述了2005年利津县供销社有独立核算企业15个,其中县属企业10个(工业企业4个,商贸流通企业5个),基层社6个。全系统在册干部职工1141人,离退休人员261人,享受退职生活补助人员133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216人。一是棉花企业改制。二是基层企业改制。三是县社机关改革。
关键词: 工业 改革 企业

内容

2005年利津县供销社有独立核算企业15个,其中县属企业10个(工业企业4个,商贸流通企业5个),基层社6个。全系统在册干部职工1141人,离退休人员261人,享受退职生活补助人员133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216人。一是棉花企业改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3年16号文件《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的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推动棉花企业改革。首先,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第二油棉厂进行资产变现清偿。通过与农发行债权人协商,聘请专业机构对第二油棉厂的资产重新进行评估,按《破产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了变现清偿,职工档案移交再就业服务中心,职工身份解除,实现破产终结。第一油棉厂9月22日进入破产程序,已完成职工档案移交,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进入低保中心。资产拍卖进行过三次公告,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尚未完成变现清偿。第三油棉厂在争得广大职工及主要债权人农发行同意后,实施企业兼并,3月份开始,通过多次竞标协商,4月25日由东营利之源公司竞拍成功,自4月26日进入全面清偿阶段。企业124名正式职工均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兼并方根据生产需要,与部分职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用工合同。完成兼并后,原企业手续正式注销。二是基层企业改制。2005年供销系统有基层供销社6处,即北宋中心社、明集中心社、盐窝中心社、付窝中心社、汀罗中心社、虎滩中心社。其中,明集、汀罗两个基层社依法实施破产。5月份,两个企业分别进人破产程序,9月底完成资产变现,企业破产终结。原企业破产后,汀罗中心社原主任组织成立“汀罗经济合作社”,明集中心社原主任组织成立“明集经济合作社”,两个新的经济合作组织分别为独立的法人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受县社委托承担本区域为农服务及原企业居住职工社区管理工作。三是县社机关改革。2005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参照各县区改革经验,在供销社棉花企业完成改革的基础上,对县社机关进行了改革,26名在册干部职工中有16人进入县财政预算,自2005年4月执行。其余10人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但这部分同志多为年轻职工,是县社业务骨干,因此仍旧留在县社机关工作,10名同志工资等项经费由县社自筹解决。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6)

《利津年鉴(2006)》

出版者: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

出版地:2006.11

本年鉴系统地记述了2005年度利津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新经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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