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缉私护税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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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盐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2488
颗粒名称: 三、缉私护税活动
分类号: TS3
页数: 2
页码: 133-134
摘要: 1980年前后,一些社队盲目发展小盐场,形成原盐大量积压的局面。因此不断出现小盐场私自处理原盐,场区附近有的群众结伙偷运贩卖私盐。尤其是广、寿边界,越境偷运私盐者更加猖獗。对此,1982年10月20日,广饶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原盐缉私护税的布告》,在广饶境内城镇、集市、街道进行了张贴和宣传,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同年,县政府还在盐区召开有税务局、盐务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参加的原盐缉私护税会议。成立了10多人的专职缉查队伍。由各乡、镇税务所、派出所配合,专职人员常住丁庄乡和各重要路口昼夜值班检查私盐。公安、税务两局还用摩托车沿交通公路巡回检查,给原盐走私偷税者以严重打击。1980~1985年查获贩私盐者225人,查获运私盐工具200多件,其中汽车4部,拖拉机10台,地排车10辆,小推车64辆,自行车117辆,共查获私盐3388吨,补税罚款735206元。通过缉查活动,基本上刹住了私运、私销原盐的歪风,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盐税收入。
关键词: 广饶县 地方 盐政

内容

1980年前后,一些社队盲目发展小盐场,形成原盐大量积压的局面。因此不断出现小盐场私自处理原盐,场区附近有的群众结伙偷运贩卖私盐。尤其是广、寿边界,越境偷运私盐者更加猖獗。对此,1982年10月20日,广饶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原盐缉私护税的布告》,在广饶境内城镇、集市、街道进行了张贴和宣传,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同年,县政府还在盐区召开有税务局、盐务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参加的原盐缉私护税会议。成立了10多人的专职缉查队伍。由各乡、镇税务所、派出所配合,专职人员常住丁庄乡和各重要路口昼夜值班检查私盐。公安、税务两局还用摩托车沿交通公路巡回检查,给原盐走私偷税者以严重打击。1980~1985年查获贩私盐者225人,查获运私盐工具200多件,其中汽车4部,拖拉机10台,地排车10辆,小推车64辆,自行车117辆,共查获私盐3388吨,补税罚款735206元。通过缉查活动,基本上刹住了私运、私销原盐的歪风,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盐税收入。
  1986年5月,盐务局会同税务局、油区办报经县府批准,在广饶盐区成立了“油、盐联防缉查队”。主要任务是缉查私盐和落地原油偷运,其经费由三局(办)负担。配备汽车一辆、汽艇一艘,加强了盐区水、陆缉私护税活动。
  1988年,为了维护盐区社会治安秩序和查缉私盐,报请县府批准,从公安系统调入2名人员,盐务局又雇用了3名合同制盐警,成立了盐区派出所,配备了三轮摩托车和小汽车各一部,在盐区昼夜巡逻,维护了盐区治安秩序。
  1991年6月,在省盐务局统一部署下,广饶盐务局设立了盐政科,由牛西庆副经理兼任科长。配备盐警2人,抽调盐场工人4名,从油田买了两座移动板房,在盐区周围要道南北设固定岗卡2个,昼夜值班缉查。1992年人员调整,燕增江担任科长。1991年8月至1993年7月,共查私运盐汽车15辆,拖拉机2台,自行车15辆,私盐200余吨,基本上刹住了盐区贩运私盐之风。

知识出处

广饶县盐业志

《广饶县盐业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4.10

《广饶县盐业志》是按省盐务局的统一部署进行编写的,本志收集资料较为广泛,先后去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青岛、莱州、青州图书馆查阅《中国盐政史》、《中华盐业史》、《中国盐政实录》、清《盐法通志》、《汉书》、《史记》、《山东通志,盐法》、《新修山东盐法志》、《山东省盐业志》、明嘉靖《青州府志》、清雍正《青州府志》及利津、寿光、博兴县志和本县历代县志等有关资料,还查阅了本县盐务局(盐业公司)和广饶盐场、广北盐场档案资料,并采访在盐业战线上的老干部、老工人及有关知情者口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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