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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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盐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2484
颗粒名称: 三、税收管理
分类号: TS3
页数: 1
页码: 128
摘要: 自1963年4月30日,财政部通知,确定将盐税征收工作和违章案件的处理,委托盐务部门代管,提取s%o以下手续费。1978年,按照财政部规定通知,从盐税中提取1%作为地方留成。1981年1月,省财政厅决定,产盐县从盐税收入中提取地方留成的比例,调为3%。自盐区恢复以来,历年盐税收入及本县分成对比表于后:
关键词: 广饶县 地方 盐政

内容

自1963年4月30日,财政部通知,确定将盐税征收工作和违章案件的处理,委托盐务部门代管,提取s%o以下手续费。1978年,按照财政部规定通知,从盐税中提取1%作为地方留成。1981年1月,省财政厅决定,产盐县从盐税收入中提取地方留成的比例,调为3%。自盐区恢复以来,历年盐税收入及本县分成对比表于后:

知识出处

广饶县盐业志

《广饶县盐业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出版地:1994.10

《广饶县盐业志》是按省盐务局的统一部署进行编写的,本志收集资料较为广泛,先后去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青岛、莱州、青州图书馆查阅《中国盐政史》、《中华盐业史》、《中国盐政实录》、清《盐法通志》、《汉书》、《史记》、《山东通志,盐法》、《新修山东盐法志》、《山东省盐业志》、明嘉靖《青州府志》、清雍正《青州府志》及利津、寿光、博兴县志和本县历代县志等有关资料,还查阅了本县盐务局(盐业公司)和广饶盐场、广北盐场档案资料,并采访在盐业战线上的老干部、老工人及有关知情者口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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