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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设立东营市的批复([82]国函字249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2155
颗粒名称: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设立东营市的批复([82]国函字249号)
分类号:
J256
页数:
1
页码:
66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内容。
关键词:
文献学
地方文献
内容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请示悉。同意设立东营市,由省直接领导。市区范围包括利津县的六合公社;垦利县黄河下游的孤岛地区。史口、辛店公社,胜坨公社的茶坡大队,高盖公社的辛镇、官屋(编者注:“官屋”应为“兰赵”,原文错误)、孙家、张盖、王营、韩家六个大队;广饶县的牛庄、油郭、辛集、六户四个公社;沾化县的新户、四扣、义和、太平四个公社;博兴县的龙居公社和乔庄公社的老于、王家、刘家三个大队。分设东营、河口、牛庄三个区。惠民地区的垦利、利津两县划归东营市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日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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