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山东省设立东营市的批复([82]国函字249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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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2155
颗粒名称: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设立东营市的批复([82]国函字249号)
分类号: J256
页数: 1
页码: 66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内容。
关键词: 文献学 地方文献

内容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请示悉。同意设立东营市,由省直接领导。市区范围包括利津县的六合公社;垦利县黄河下游的孤岛地区。史口、辛店公社,胜坨公社的茶坡大队,高盖公社的辛镇、官屋(编者注:“官屋”应为“兰赵”,原文错误)、孙家、张盖、王营、韩家六个大队;广饶县的牛庄、油郭、辛集、六户四个公社;沾化县的新户、四扣、义和、太平四个公社;博兴县的龙居公社和乔庄公社的老于、王家、刘家三个大队。分设东营、河口、牛庄三个区。惠民地区的垦利、利津两县划归东营市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日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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