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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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8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工资
分类号: F241
页数: 2
页码: 423-424
摘要: 本节描述了劳动工资建国后,国营企业职工执行八级工资制,后调整为十级制。1994年前,东营区执行工资标准按一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64元,二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60元,三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53元。
关键词: 劳动 资源 管理

内容

劳动工资建国后,国营企业职工执行八级工资制,后调整为十级制。1994年前,东营区执行工资标准按一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64元,二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60元,三类产业最高月工资153元。1994年全区推行技能岗位工资制,由原等级工资套改为技能工资。一类产业原十级套改为技能工资十九级工资,由164元增至321元,二类产业由160元增至305元,三类产业由154元增至288元。区属企业职工套改后与原等级工资比较,平均月增资96元。1996年,全区有33家企业、2559名职工申报执行岗位工资,除供销系统外,其它企业均已执行。据测算,全区企业的岗位工资人均月200元以上。1993年1月始,企业职工均增加工龄工资,执行标准为每年工龄月加1元。1995年上半年,为规范乡镇企业合同制职工档案工资管理,有利于职工合理流动,对其职工工资进行清理整顿,执行档案技能工资,执行标准以产业中档90元为起点。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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