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令辑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84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政令辑要
分类号: D033
页数: 5
页码: 402-406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84年-1997年政府下发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集资办学的决定》。
关键词: 政权 政治 理论

内容

1984年10月23日,东营区政府下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集资办学的决定》,对逐步完善民办教师统筹工资制,解决中小学办公费用,到1985年完成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等事项做出6条决定。
  11月24日,牛庄区政府下发《关于城乡建设几个问题的意见》,就如何搞好城乡基本建设提出5条具体要求,对违反5条意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
  1985年3月20日,东营区政府针对区内旧的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的情况,下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殡葬改革的通知》,积极推行火化,改革土葬,反对封建迷信,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8月6日,东营区政府发出《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用地的试行办法》,对农村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用地,制定6条试行办法。
  12月23日,牛庄区政府发出《牛庄区人民政府关于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的意见》,加快全区村镇建设规划的落实,刹住乱占土地、滥建房屋歪风。
  1986年3月30日,东营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试行意见》,为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制定8条试行意见。
  1987年3月10日,东营区政府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针对少数干部群众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计划外超生、非法领养小孩等现象,为搞好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10条规定。
  12月28日,区政府发出《关于农民建房用地的暂行规定》,针对全区农民建房用地长期失控的问题,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精神,对全区农民建房用地作出具体规定。
  1988年9月7日,区政府发出《关于做好1988年度棉花收购工作的意见》。当年全区棉花种植面积大,长势好,丰收在望。为做好收购工作和市场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1988]1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制定4条具体工作意见。
  1989年9月22日,区政府发出《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政清廉的规定》,根据中央关于保持党和国家机关廉洁的指示精神,结合政府工作的实际,制定8条为政清廉的规定,要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1990年4月9日,东营区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对1990年几项主要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对几项关系全局、困难较大的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各项主要工作由李献军区长全面负责,各副区长按照分工同时抓好其他工作。
  7月3日,区政府发出《1990年全区农业人畜用水工程安排意见》,确定年内解决30个自然村饮水条件差、人畜饮水难问题,要求各有关乡镇、村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上级适当扶持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各方筹集资金,切实加强对饮水工程的领导,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质量。
  1991年5月27日,区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区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初级卫生保健的12项指标和5项附加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8月9日,区政府发出《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通知》,完善城市居委会的组织建设,使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公共事务、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活动等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
  9月5日,区政府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综合开发的规定》,要求抓住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家计委农业开发试验项目实施的大好机遇,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步伐,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业经济全面发展。
  1992年4月8日,区政府发出《关于切实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家民政部将东营区列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为理顺关系,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并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4月9日,区政府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宣布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意见》,决定自1992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5年初等义务教育。
  1993年6月25日,区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为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16条措施。
  7月28日,区政府发出《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15项达标升级活动和34项收费、集资、基金等项目的通知》,将涉及农民负担的15项达标升级活动和34项收费、集资、基金等项目废止。
  11月27日,区政府发出《关于近期加快蔬菜大棚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广种植大棚蔬菜,发展“双高一优”农业,在前段乡镇、村主体工程建设基础上,搞好蔬菜大棚的完善和育苗工作。
  1994年4月5日,区政府发出《关于下达1994年全区利用外资任务指标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引进外资工作,并列入岗位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评选先进、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外资的情况,由区商贸委负责督促检查,定期向区政府汇报。
  7月7日,区政府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4年下半年10件实事的通知》。10件实事的内容是:4000栋冬暖式蔬菜大棚建设和15000亩桑园及10000亩藕田开发,区直工业股份制改造,棉田两大工程(棉铃虫防治和防涝疏挖),燕山路、五台山路开发改造,五六干合排改造治理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区西城宾馆职工宿舍楼建设,区一中初中部建设,建筑市场整顿和治理,协调蔬菜大棚和桑园贷款。
  7月27日,区政府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995年4月4日,区政府发出《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证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艰苦创业,为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1996年4月3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区科学技术“九五”发展计划及2010年规划>的通知》,对全区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作了详细阐明,并提出具体措施,号召全区人民为实现“科技兴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奋斗。
  4月4日,区政府印发《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对1996年经济社会重点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年内区政府要集中力量抓好牵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四大工程(蓄水饮水工程、离子膜烧碱项目建设工程、石油化工厂催化裂化技术改造工程、西城道路改造工程),做好八项重点工作,办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8件实事(规划建设胜安小区、建设西城第二学区、规划建设区委党校、配套建设区医院康复病房、加快市场建设、建设畜牧龙头企业、实施良种工程、建设五镇电话村)。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便于区政府进行阶段性督查,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
  8月1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实行“婚姻登记联合办公”、“凭出生证”落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联合审验”三项制度。
  9月11日,区政府印发《关于1996年全区路域开发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以全市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为目标,以绿化美化和建设高效经济田为重点,以今冬路域开发会战为契机,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因地制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作物布局,把全区城郊干支交通路域建设成为高效观光型经济产业带,加快全区农村奔小康步伐,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11月30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区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为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区的要求,特制定1996~2000年依法行政具体规划。
  1997年2月16日,区政府发出《关于印发1997年全区工业企业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坚持“内涵外延并举,增量增效并重”,全面贯彻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企业工作提出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促进全区工业持续快速增长。1997年全区工业企业经济指标安排为:全区工业企业计划完成产值11.3亿元,比1996年增长35%,其中,区属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5亿元,比1996年增长75%,乡(镇)办工业企业计划完成产值3.2亿元,比1996年增长35%;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计划完成产值6.6亿元,比1996年增长28%;全区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4785万元,比1996年增长42.2%,其中区属工业企业计划实现利税2185万元,比1996年增长58%,乡(镇)办工业企业计划实现利税2600万元,比1996年增长40.3%。
  同时印发的《关于印发1997年全区乡镇企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1997年全区乡镇企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997年经济工作中心,加快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促进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实现全区乡镇企业规模、效益、速度三个同步增长。1997年,全区乡镇企业发展的目标是:乡镇企业总产值31.8亿元,同比增长22%;乡镇企业总收入28.6亿元,同比增长16.2%;实现利税2.6亿元。乡(镇)办企业产值8.6亿元,同比增长23.6%;乡(镇)办企业总收入7.8亿元;乡(镇)办企业实现利税7000万元。乡镇工业企业总产值9.8亿元,同比增长30.6%;乡(镇)办工业企业计划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35.4%;实现利税2600万元,同比增长40.3%。全区乡镇企业新上和东营区志技改项目投入1.52亿元。
  5月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编纂出版(东营区志)的决定》,同时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区志)编纂出版方案”的通知》。强调必须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办,各界参与,众手成志”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东营区志》顺利出版。
  9月23日,区政府制定全区“上农下渔”开发规划。渔农开发项目是东营区在农业生产中创出的一条新路子,是一项改善生产条件、发展高效农业、调整产业结构的主体工程。其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业收入、农民收入、集体收入和财政收入为目标,因地制宜,统一规划,规模开发,大户承包,以农业产业化的形式组织生产经营,把渔农开发区建成主体型、观光型的农业开发示范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推动全区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1月24日,区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8月22日起施行“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这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