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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自然河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6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自然河治理
分类号:
S27
页数:
5
页码:
233-237
摘要:
本节对自然河的治理情况做了详细的描述。
关键词:
东营
水利
治理
内容
黄河是流经境内的唯一自然河。
堤防东营区临黄堤段,上起龙居乡老于村,下至龙居乡吕家村,桩号189 +121~201+300,总长12179米。
形成境内现河堤是在民堰基础上渐次培修而成,晚清时期官修堤称长堤、遥堤,民堰称缕堤;民国时期称官坝、民堰;解放后称大堤、公坝、民坝;60年代,为区别河口堤始定名临黄堤。
清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于河南兰阳铜瓦厢决口,主流东行,穿过大运河,至张秋镇夺大清河道由利津铁门关东北入渤海。当时,境内河道两岸无堤防,大水来时,常漫溢,群众筑民堰自保,一般堤高1~2米,顶宽2~3米不等。清同治末年,清政府在民堰基础上进行加培。至光绪十年(1884年),境内堤防基本形成。
东营区上界至董家前段河堤,桩号189+121~194+600,俗称丁坝,始建于光绪十九年(1893年)。当时,麻湾村处在皇坝(大堤)内滩区,绅士刘景文为保其财产安全,私通济南巡抚张尧杰,向周围各村摊派钱物,在原民堰基础上修建而成。1937年,丁坝于正觉寺决口。次年6月,由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策划,孙秉毅主办,在口门处退修弧形大堤。董家前至下界段河堤,桩号194+600~201+300,是在大河南岸顺堤基础上修建的。光绪十九年(1893年),李家庄西顺河堤决口,次年退修至李家庄前。光绪二十年(1894年),张林村西顺河堤决口,两年后于张家至陈家后拐角处退修。
麻湾套堤,又名皇坝,上起现临黄堤上界东,下至三里庄东,修建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建成后靠水6 --7年,因1893年建成麻湾西丁坝,皇坝遂弃守。黄河归故后,1948年对皇坝再次加培,一般堤高6米,并从小杨家西北,谢何以东至李家庄前新修一段接临黄堤,成为麻湾套堤。1971年黄河南展堤施工时取土用尽。
打渔张套堤,修建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因蒋家前河势险要修筑此堤,黄河归故后未再培修。1971年黄河南展堤施工时,套堤被取土用尽。
培修民国期间,河务荒废衰败,河工经费大量积欠,堤防多年失修,残破不堪。1938年,国民政府于郑州花园口扒开大堤,使黄河改道南行入淮,境内黄河干涸9年。1946年,国民政府破坏治黄协议,以黄河归故之名,行水淹解放区之实,开始抢堵花园口口门。中共渤海区委、渤海区行政公署领导境内人民“一手拿枪,一手拿锨,反蒋治黄”,开展大规模的复堤修险工程。1947年3月花园口堵口合龙,黄河归故。当年汛期,黄河水陡涨,堤防、埽坝初遇洪水,险情迭次发生。人民群众紧急抢修保住堤防。1948年,黄河大堤春修,以抵御1935年最高洪水位为标准施工,平工堤顶超高1米,顶宽5米;险工顶超高1.5米,顶宽20米。1946--1949年,境内共完成复堤土方86.2万立方米,投工90万工日,投资3500万元。
建国后,根据河道不断淤积抬高和不同时期的防洪标准,除岁修加培外,先后进行3次大规模的堤防培修。1950~1956年,设计标准:1951年按山东省河务局规定,比1949年最高洪水位超高1.5米,平工顶宽7米;险工顶宽7~10米,坝顶超高1.4米。1955年按国家黄委会规定,堤顶超高1949年最高洪水位2.1米,平工顶宽7米,险工9米。1962~1965年,按艾山下泄13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设防,堤顶超高2.1米,平工顶宽7米,险工9米。其他辅助工程标准均按第一次修堤规定执行。1979~1983年,按防御1983年艾山下泄11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设防,堤顶超高2.1米,平工顶宽7米,险工9米。因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不能及早发挥效益,工程分两期完成,1974~1980年完成超高1.1米,1981~1983年再加高1米。其它辅助工程标准均按一、二次修堤规定执行。1983年后,境内堤段未再培修。
境内河堤是在旧堤基础上渐次加培而成的。由于土质不一,年代不同,密实度各异,沉陷不均,加之人类活动和害堤动物的影响,堤内存有各种隐患,威胁堤防安全。建国后,执行“宽河固堤”方针,不断加高培厚,加固堤防。
1951年,凌汛王庄决口后,开始对大堤进行锥探翻修,初时以人力锥探,凭手感判断隐患的位置和特征。在锥探同时,辅以吹烟、灌沙、灌水等方法判断隐患范围。当时,发现大量獾洞、树穴、坟墓、串沟、石碑等隐患。1953年开展锥探灌浆,靠自流注入,效果有限。1958年采取静压力灌浆,效果明显。1968年起,由静压力灌浆改为动压力灌浆,实现灌浆作业机械化,锥探灌浆效果进一步提高。1985~1993年,引进打锥机和机械化压力灌浆机,锥探深度达9~12米,灌浆密实度在1.5吨/立方米以上。1991年引进堤坝隐患探测技术后,分别于1992、1994、1995年对压力灌浆堤段进行探测验证,质量良好,基本达到消除坝身隐患的目的。1958~1997年,总计锥灌大堤55261米,锥眼144593个,灌注土方11954立方米,实用人工28919工日,投资52.75万元。
根据“临河截渗、背河导渗”的规程,修做抽槽换土和粘土斜墙。1955~1956年,在部分土质不纯、结构松散、严重渗水的临河堤基进行抽槽换土,挖槽长度一般每端超过所需加固堤段或隐患长度20米,槽底宽2.0~2.5米,深度不高于背河地面,逐坯回填夯实。粘土斜墙,在堤身部位修做,顶部高于设防水位0.5~1.0米,垂直于堤坡厚度1.5~2.0米,借以达到临河截渗的目的。共修做抽槽换土6处、长2298米,修做粘土斜墙3处、长810米。
1955~1965年,在堤防浸润线不足1: 8~1。10的背河堤段修做戗堤,戗顶高出浸润线出逸点0.5米,顶宽4~8米,边坡1:3.5—1:6,质量标准与大堤相同。共修做后戗6段,总长度2890米,现淤背堤段已全部包入淤区内。
1974年7月,黄河南展工程指挥部在麻湾险工14号坝兴建麻湾虹吸管3条,开始淤背固堤。至1976年,对192+500—194+800堤段提流淤背土方105.54万立方米,淤筑宽度为180~195米,由原地面高程10.80(193+000断面)~11.30米(194+000断面)淤筑到13.20—13.90米。1977年,利用简易吸泥船对192+500~194+800堤段淤土方84.4万立方米,设计高程17.23 (193+000)~17.13米(194+000),实际淤高18.00米,宽180~210米。1979年6~8月,投入2只吸泥船对麻湾险工背河房台(192+500~194+800)进行机淤盖红,完成土方3.46万立方米。9~11月,对曹店村台至曹店分洪闸(199+500~200+500)险点地段进行淤背固堤。原地面高程10.90米,设计高程15.76米,当年完成12.50米,机淤宽度270米,完成土方17.15万立方米。1980年后,先后投入3只吸泥船,对展区村台之间的空档进行淤背。至1989年底,累计完成机淤固堤土方253.32万立方米。
建国初至1997年,对堤身埋压的洞穴、坟墓、战壕及蛰陷裂缝等采取开挖翻筑措施,按修堤要求回填,共翻筑堤身隐患990处,回填土方5468立方米。
险工黄河夺大清河后,境内共设险工4处、护滩1处。圈董险工于1921年废弃,现有南坝头、麻湾和打渔张3处险工。
南坝头险工位于1937年麻湾决口口门的南坝头,原属麻湾险工。1947年黄河归故,南坝头靠溜成险,当年修埽坝5段。1949年秋汛裹头坝大溜顶冲,经十几天抢护方化险为夷。是年,在险工上首加修秸埽2段。1950年上接秸埽4段,下接乱石坝1段。1953年经山东河务局批准,独立编号,命名南坝头险工。1959年又上修柳淤坝1段。自1958年溜势左移,南坝头险工溜势减弱,于1965年脱险。70年代末,溜势逐渐右移,坝前(2+1号)百余米淤滩开始坍塌,至1989年2-6、2-5号坝靠水成险。1991~1993年,按1983年设防标准改建2-6~2+1号6段坝。1996年汛前,按控导标准修建3、4号下延工程,汛期发生基础淘塌、坝身墩蜇、洪水漫顶等险情8坝次,经十几天全力抢护转危为安,汛后进行修复。现有坝岸15段,工程长度637米,护砌长度674米。
麻湾险工始建于1946年,具有窄、弯、险的特点,是宽河道进入窄河道的咽喉,为历年卡冰壅水重点。共有坝岸56段,工程长度2347米,护砌长度2338米。1946年续堵麻湾决口之口门成堤。1947年春,在南北坝头之间修建人字坝基5道,黄河归故大溜直冲,是年冬至次年春,完成人字坝的秸埽厢护工程,新修秸埽及砖石护沿25段。1949年汛期,长达120米的北坝头突入河中,顶弯座溜,坝身淘刷蛰陷,第6号裹头埽墩蜇入水,土坝基严重坍塌,连续抢护20余日,险情仍继续发展,后经退修30米重开新埽抢护,始转危为安。抢险中又加修秸埽5段,砖护沿4段。1950~1952年,增修秸埽3段、砖坝2段、乱石坝4段。1953~1965年,随着河势变化,在12、27号坝上下加修与接修乱石坝(堆)9段,柳厢护沿1段。此后,根据各个坝岸基础强弱和溜的急缓,按先主后次整修改建乱石、干插、丁扣、扣石、浆砌坝33段。1974~1980年,随着大堤不断加培,险工按1983年设防标准加高改建。由于溜势上提,1988年汛期9号乱石坝大溜顶冲,根石走失,进行抛大块石抢护,1990年按标准改建。1994年改建25-2号坝。1996年汛期,1、5、7号乱石坝大溜顶冲,根石走失,5号坝蜇陷,经奋力抢护始化险为夷。
打渔张险工始建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现有坝岸16段,工程长度676米,护砌长度605米。宣统元年(1909年)曾出险,修秸埽4段,砖坝3段。1937年,因河道左移淤积脱险。1947年黄河归故后全部靠溜。当年新修秸埽4段,砖坝2段,并将原有失修的秸、砖埽坝进行整修加固。7-2坝原为挑水砖坝,吃溜较重,是年改修为秸埽。1964年洪水期间发生险情,当年改为散抛乱石坝。1973年修建曹店分洪闸,将编坝号9+1、9+2、9-2号3段合一,修建为分洪闸上首裹头,10号坝为护坡。12、11号坝分别修成分洪闸下裹头护坡。1984年修曹店引黄闸,占用15号坝,14、15号坝修为闸上裹头护坡,16号坝修为闸下裹头护坡。现9~16号8段坝达到1983年设防标准。
控导工程建国前,黄河无控,河道变化,使险工脱险,平工变险,造成防守被动,威胁滩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国后,开始探索有计划地整治河道。控导工程与险工配合,共同发挥控导河势溜向的作用。1949年,试修柳裹头,编柳石箔、柳石堆、打透水柳坝等多种工程措施,尤以柳石堆结构效果最好,因其料源易筹,修守方便,稳定性强,而被广泛应用。
老于护滩控导工程建于1956年,位于南坝头险工上首。共修柳石堆7段,护砌长度700米。50年代初,王旺庄险工至南坝头险工河段无滩岸防护工程,溜势右移,导致南坝头以上老于滩坍塌严重。1956年工程修建后,对控制老于滩的坍塌,稳定南坝头险工起到重要作用。1967年因溜势左移脱险,全部工程淤于滩内而废弃。现境内河段无护滩工程。
南展工程为减轻窄河道凌洪威胁,1971年9月经水电部批准,在窄河道南岸兴建黄河南岸展宽工程。197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该工程以分洪分凌为主,结合放淤造滩,引黄灌溉。南展堤起自东营区老于皇坝,至垦利县西冯,全长38.65公里,距临黄堤3.5公里左右,形成的展宽区面积123.3平方公里,设计滞洪库容3.27亿立方米。在临黄堤上还修建分洪、泄水闸3座和排灌闸5座。至1983年,累计完成土方3388.81万立方米,石方8.1万立方米,混凝土3.88万立方米,用工1485万个,完成投资6033.61万元。规划尚有部分尾工,主要是截渗排水、放淤还田、农田基本建设等。建成后尚未使用。
境内南展堤起止桩号3+750~10+500,长6.75公里。设计标准按1962年设计水平年艾山流量1300立方米每秒相应水位超高2.1米,堤顶起点高程18.90米(大沽基点,下同),终点高程18.16米,顶宽7米,临背边坡1:3。该段土方工程于1971年施工,1972年竣工,完成土方170万立方米。展宽区面积27.3平方公里,耕地2.4万亩,建分凌分洪闸2座,排水闸1座,电力扬水站1座。共修筑村台11个、811392平方米,迁移自然村20个,安置群众1.2万余人。至1997年底,境内南展宽工程,共完成土方634万立方米,石方4.38万立方米,砼1.95万立方米,用工485万个,投资1950万元。
堤防管护民国时期,沿袭四防(昼、夜、风、雨)、二守(官、民)、春修冬巡等旧制。建国后,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1958年6月,广饶县成立黄河护堤委员会(辖今东营区段),区、乡分别成立护堤委员会,一般5人。村设3人护堤领导小组,在村内民主推选护堤员,每个防汛屋设护堤员1人。1960年后,修防段每5公里配备1名专职堤防管理人员,协助护堤员完成管护任务。建区初,实行护堤人员补助、奖金浮动制。1995年,实行专管人员竞争上岗,补助与工作情况挂钩等激励办法,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高。1997年,有堤防专管职工5人,29个护堤沿黄村庄共有群众护堤员34人。
建国后,重视黄河堤防绿化。1952年,按山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将背河堤脚以外7米、临河堤脚外10米划为植树区。1956年,按规定树种广植树木,并在临背堤坡种植葛巴草。至1959年,境内堤段植树基本达标。1960年后,树木遭到严重破坏。1983年底,临黄堤仅有大小树木5534株,平均每米0.45株。1984年,开始改革树木管理分成办法,当年植树30623株,成活率达74%。1985年,进一步完善承包办法,将承包期延长为15年。是年黄委会规定,堤顶、堤坡不再植树。1987~1989年,按规定对堤顶、堤坡的树木进行全部清除。1984~1997年,共植各种树木20.69万株,植草93.99万平方米。至1997年底,实有树木5.43万株,堤防植草覆盖率达95%以上。
1986年,东营修防段成立公安派出所,定员3~5人,负责黄河防洪工程及管护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1990年成立水政监察所,设有7名专兼职水政监察人员,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清除违章建筑,查处违法案件,制止盗伐树木、偷盗防汛物资、破坏工程通信设施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侵占、违章建筑等水事案件168起,现场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近堤取土、损害工程设施等水事案件340起,依法收回侵占土地面积9.9亩。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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