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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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6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
分类号: F301.2
页数: 4
页码: 183-186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88年4月始,东营区进行土地资源调查。1990年5月完成全区首次土地利用详查和土地登记、统计工作,编写完成《东营区土地资源调查报告》。
关键词: 土地管理 规划 利用

内容

1988年4月始,东营区进行土地资源调查。1990年5月完成全区首次土地利用详查和土地登记、统计工作,编写完成《东营区土地资源调查报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4年4月,编制完成《东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确定全区到2000年各类用地指标和各业用地布局,土地利用率达到74.74%,耕地面积达到35380.03公顷,开发复垦土地9805.52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15.1%。
  1997年编制《东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耕地保护1990年全区开发复垦土地4533.33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066.67公顷。1993 --1995年,全区开发土地2887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1188公顷,荒碱地开发1699公顷。全区安排土地开发专项资金590万元。1994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995年3月,印发《东营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并与各乡镇签定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领导目标责任制。4月,制定《东营区保护耕地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保护耕地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全年东营区土地评查变更数耕地比1993年多出564公顷。1997年,全区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35块,保护耕地面积29213.88公顷。
  1996年,对原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制定《东营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方案》,将指标层层分解到各乡镇、村,落实到地片。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9009公顷,保护率为95.9%,其中:一级基本农田24224公顷,占80.1%;二级基本农田1555公顷,占5.1%;三级基本农田3230公顷,占10.7%。统一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办法。各级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目标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领导责任制,在基本农田占用上,严把审批关,做到基本农田审批中图、表、实地三统一,全面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台帐和基本农田审批台帐工作,切实把保护耕地落到了实处。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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