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妇幼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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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3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妇幼保健
分类号: R17
页数: 1
页码: 615
摘要: 本文描述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程序化管理,即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儿童系统化管理。县妇幼保健站被列入山东省重点装备的妇幼保健单位。以优生优育、降低孕妇、婴儿死亡率为重点,推行有偿保健服务和妇幼卫生程序化管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法》,全县统一规范实施《出生医学证明》制度,19处医疗保健单位通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评审。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接生、非法行医,对擅自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及时纠正并严厉处罚。
关键词: 妇幼卫生 妇幼保健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实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程序化管理,即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儿童系统化管理。北宋、店子、利津镇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后,陈庄、盐窝、北岭、王庄、明集、汀河相继实行程序化管理。
  1987年,县妇幼保健站被列入山东省重点装备的妇幼保健单位,卫生部、省厅妇幼处、市、县共投资9.4万元,配备X光机、B超机、救护车等设备。
  1991年,以优生优育、降低孕妇、婴儿死亡率为重点,推行有偿保健服务和妇幼卫生程序化管理。新法接生率达到100%,科学接生率达到5.6%,无一例孕妇死亡。全县有6个乡镇推行有偿保健服务,175人人保,5486名儿童查体,配合计划生育做引产手术777例。
  1993年,妇女病查治23428人,儿童查体7670人,并对视力进行矫治。
  1995年利用电视、新闻、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法》,120名卫生人员联合举办义诊咨询活动。年内,全县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
  1996年,创建“爱婴县”工作通过验收。全县统一规范实施《出生医学证明》制度,发证1000余份。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执法活动。对537名幼儿教师进行保健查体,实行持证上岗。
  1988年,19处医疗保健单位通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评审。全县婚前查体529对,查出患病24人,暂缓结婚16对。妇女查体患病率31.5%,儿童查体患病率10%,出生婴儿死亡率10%。,婴幼儿死亡率10%。。全县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97%,儿童系统化管理率92%。
  2000年,扩大服务范围,增加生化分析、血脂、血糖、优生四项新项目。加强对产科建设和创建爱婴医院工作指导,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4%,婴儿死亡率为11.93%。,0-4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血卡合格率99%。儿童健康查体治病2259人次;妇女病检查41165人次,治病6860人,妇女病发病率16.66%。
  2002年,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接生、非法行医,对擅自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及时纠正并严厉处罚。全县婚前检查1080对,孕妇系统管理2247人,儿童系统管理2592人,管理率91.8%。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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