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费投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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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3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费投入
分类号: G467
页数: 1
页码: 596
摘要: 本文描述了县委、县政府把教育投资作为战略性重点,在确保财政拨款主渠道的同时,开辟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形成适合县情的教育投入机制。
关键词: 教育局 教育经费 利津县

内容

县委、县政府把教育投资作为战略性重点,在确保财政拨款主渠道的同时,开辟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形成适合县情的教育投入机制。
  财政拨款
  1986年以来,县乡政府对教育拨款,做到“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对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全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986年为319万元,以后逐年增长,到2002年增长为5720万元。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1986年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为97元,2002年增长到1276元。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增长情况分别为1986年教师人均月工资为65.5元,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年46元。2002年教师人均月工资为1065.40元,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年336元。
  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费
  1986年、1987年分别开始征收城市和农村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按增值、营业、消费三税的3%计征。农村按人均收入的2%计征。1995年起,按《利津县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分别从干部职工工资总额,宾馆、旅馆、招待所的住宿费,营业性舞厅、饭店卡拉ok厅营业额,农林、水产特产税,社控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城市增容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由县乡税务、财政部门征收,专户储蓄,专款专用。2000年4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贯彻V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的意见》要求,依法强化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农村按上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计征,城镇按就业职工年工资额的2%计征,集体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计征,亏损企业酌情减免。
  社会集资、捐资
  1984一1986年农村校舍改造,全县集资892万元,完成校改任务。1994年社会捐资1085万元,用于实施义务教育。1995年全县集资1720万元,用于乡镇初中教学楼的建设。1995一1996年社会团体和知名人土捐资118万元,建起3处希望小学和两座教学楼。1995年和1997年利津镇东南街村隆立昌两次捐款10万元,奖励高考优秀学生。
  收缴学杂费
  按照政策规定,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只收杂费。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住宿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校办产业收入
  各级学校大力开展勤工俭学,创办工厂、农场,发展第三产业,增加教育收入,补充经费不足。1986年,全县勤工俭学普及率为67%,总产值105.2万元,纯收入26.3万元,生均8.7元。1988年县教育局成立勤工俭学办公室,加强对勤工俭学的领导。1992年,县政府下发《关于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勤工俭学事业的规定》,提供优惠政策,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普及率达100%。校办产业总产值达211.2万元,纯收入52.8万元,生均13.2元。此后,校办产业收入逐步增加,到2002年总产值达820万元,纯收入205万元,生均51.5元。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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