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1238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告诉申诉审判 |
分类号: | D921.14 |
页数: | 2 |
页码: | 537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负责接访、审查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立案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该收的案件及时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当事人的工作或作简易纠纷处理,不属法院管辖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与信访、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部门间的扯皮案件,使人民群众投诉有路,告状有门。 |
关键词: | 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 利津县 |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