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1228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
分类号: | D916.3 |
页数: | 1 |
页码: | 531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利津县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对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处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关键词: | 利津县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