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油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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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9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油区管理
分类号: P618.13
页数: 2
页码: 508-509
摘要: 本文描述了利津县油区管理秩序(检查、稽查,联防联治),落地油回收净化,取缔“三小一点” ,治理油区水电气。
关键词: 利津县 石油 油区管理

内容

油区秩序管理
  检查、稽查 1985年,全县把各油区的油、气、水、电和油田物资器材等五大管理纳入正规化管理轨道。
  1987年,县政府批转县油区办、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井场秩序管理试行办法》。年内,县公安局油区治安办公室与油区检查人员协同稽查,共组织夜查、路查、哨查54次,查获贩运油田钢材30.25吨,回收器材物资62吨,查处贩运油田物资汽车4部,拖拉机8部,涉案74人。
  1988-1990年,县油区办在公安、交通部门协助下,先后在埕口、垦西、利津镇、北宋乡交通要道设立4处油区检查站,在滨采二矿、三矿和罗家设立3处联合检查站。
  1993年5月,东营市油区办油田物资稽查大队下设利津中队,并设立侯王、盐窝稽查站,县油区办检查人员与市油区办稽查人员联合办公,实施境内油区稽查。
  2000年4月,县油区办检查股归属县油田物资稽查中队,稽查人员作为主力队员,3次参与全县油区综合治理。是年,出查4000人次,稽查500余车次,查处非法运输油田物资20车次。取缔土炼油21处、私收原油站点31处、窃气点108处、窃电点18处,查缴各类物资折款20万元。
  2002年3月18日,垦西油区3名稽查队员在抓获盗放原油作案分子时,遭10余人持木棍围攻,致3人负伤,稽查车被砸坏。后作案分子被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联防联治 1989年,县油区办、交警队、交通局联合设立油区检查站,防范油田物资器材外运。与北宋派出所和滨采二矿治安办联合破获盗窃地下管线2000米大案;与公安部门联合查获非法运往河北钢材120吨。
  1990一1994年,先后有县油区办与北宋派出所、油田钻井六公司保卫科组成工作组,进驻单家寺油田热采会战现场,昼夜巡逻;县公安局与滨南采油厂开展油区治安联防,成立50人油区秩序保安大队;县政府、县公安局与河口采油厂、河口公安局签订工农联防协议书,实行区域封闭式管理。
  1995年4月,成立“利津县油区水电气管理办公室”,油区办、公安局、电业局抽调负责人联合办公,开始对油区用电进行整体改造。
  1999年,全县油区用电整体改造任务完成,除刁口乡无地方电网外,全县油区挂接油田电网用电全部改造为地方电网供电,取缔高耗能用电57处,非法用电104处,规范用电369处。同年3月,管电职能移交县经贸委,县油区水电气管理办公室撤销。
  落地油回收净化
  1983年,县油区办组建落地原油回收队。1986年,县油区办发出《关于整顿油区秩序加强废机油、柴油回收管理的通知》。把废机油、柴油统一纳入油区管理。同年,始建3处落地原油净化站。1987年,回收落地原油5200吨,为乡镇创收22.5万元。1989年,全市油区系统落地原油实行统一调拨,统一结算。县内落地原油回收队、净化站实行“三定两包”(定任务、定指标、定质量,回收队包片、回收队员包井)责任制。1990年,省油区办对落地原油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价格,统一票证。1993年,东营市实行落地原油“统一回收、统一净化、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统一结算”,是年,全县清理私存原油1725坑,收缴原油200余吨。1998年12月,经检查验收,为全县5处净化站颁发《山东省落地原油回收净化站(队)许可证》。2000年,随着油田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落地油源越来越少,能源管理工作确定了新的发展思路:加强落地原油统收统管,坚持点滴回收;与油田有关单位联合开发单井和边缘废弃井,协调原油指标,为县石油化工厂提供油源。2002年,县境内落地原油全部规范上交到县石油化工厂。与油田单位联合开发单井和废弃井,为县石油化工厂协调原油指标8000吨。维护了油田正常的生产秩序。
  取缔“三小一点”
  “三小一点”(小炼油、小化工、小轧钢、废旧物资回收点)历来被各级列为油区重点治理整顿范围。1984年,全县开展回收油田物资器材和公物还家活动,共收缴油田物资器材38车,计200余吨,全部移交油田。1986年,共查获各种油管线450条、废旧钢铁20余吨,清除土炼油l处。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土炼油、小轧钢多处起灶,引起油田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1993年2-3月,全县分南北两片开展空前规模的油区综合治理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油区、公安、土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治理办公室及宣传、回收管理、打击处理3个小组,历时53天,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89个村庄,取缔土炼油120处,检查废旧物资回收点10处,查封3处。同年8月,进行治理整顿第二战役,先后取缔县内11家小炼油、小化工,7家小轧钢厂。1998年,先后开展3次油区综合治理活动,取缔高耗能化工项目、“三小一点”、土炼油、玻璃丝厂等11处,清理非法收购点9处。
  2000年3月、6月和11月,先后开展3次油区综合治理活动,取缔原油收购点31处,收缴炼油炉33个,捣毁油池48个。
  治理油区水电气
  1982年7月,全县油区进行首次用电改造,实行统一装表计量,防止私接滥用,取缔高耗能电器,制止浪费用电。通过电改,在油田电网搭火用电的72个大队(村)和单位,全部装表计量,纳入统一管理。
  1991年5月,县委、县政府从油区办、公安局、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抽调36人组成油区秩序综合治理队伍,清查私接乱用油田电、气现象,取缔私接乱用电210多处、天然气173处。整理高压线路8处,安装计量箱29台,新上变压器2台,追补电费6000元。
  1994年10月,开展用气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清理13个村庄34处私接气源头,取缔私接油田天然气点120处,取缔县直部门接气点7处。
  1995年2月,组织开展以北宋、店子、前刘、利津镇、罗镇、汀河6乡镇为重点的全县油区用电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全县投入用电治理资金100万元,调换、撤除大容量和多余变压器120台,整顿和新架高、低压线路30多公里,安装低压封闭式计量箱150台,校对、安装电表8000余块,全县油区用电负荷下降5800千瓦。治理结束后,县政府成立“利津县油区水电气管理办公室”,6个乡镇设立油区水电气管理站,油区用电管理秩序进入规范时期。1997年7月,对滨南油区用水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对用净化水浇地、养殖或用作工业用水的用户一律取缔;不办协议手续,私接乱用管线水的用户坚决取缔;浪费水资源的用户实行限量控制。是年10月,县政府实施《利津县油区用水管理暂行规定》,油区用水管理进入规范管理轨道。2000-2002年,在全县油区内先后进行22次窃气治理和10余次用电集中治理;拆除私接高、低压线路108处;整改高压线路7000米,新架高、低压线路3700米,规范使用变压器39台,安装变压器10台、计量箱15个。确保了油区秩序稳定。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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