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救灾、救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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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6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救灾、救济、扶贫
分类号: D035
页数: 4
页码: 484-493
摘要: 本文描述了救灾,救济与扶贫(农村困难户救济,扶贫)。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民政局 利津县

内容

救灾
  利津县救灾工作按照组织救灾安置,开展生产自救,社会互助互济和国家发放救济款物相结合的做法进行,同时努力改善环境,增强抗灾能力。
  1986年7月,县境北部两次遭受风雹灾害,造成人畜伤亡、房屋损坏和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410万元。全县抽调60名机关干部进行医护救助。粮食、供销、农业部门筹集调拨化肥种子进行补种,加强晚种作物种植管理,降低灾害损失。全县共发放救灾款32.6万元,救灾9800户,31200人。1988年县政府争取省拨款4万元、柴油45吨、化肥158吨、农药1400公斤,全县共发救灾款25万元,补救两次风雹灾害带来的损失。1989年大旱,5月遭冰雹袭击,因灾损失850万元以上。县调拨棉种80万斤、薄膜33.5吨、化肥32吨、柴油40吨,组织套种补种。共发放救灾款53.1万元。
  1990年7月,连降暴雨造成30万亩农田受灾,房屋损坏、高压线杆刮到、树木折断、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造成直接损失1.2亿元。县领导分工包乡镇组织救灾。市拨救灾款21万元,用于灾区群众救灾、房屋修建和恢复生产。全县共发放救灾款142.4万元,救灾15400户,41250人。
  1992年,春夏连旱,人畜饮水困难,县委、县政府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抗旱斗争,保人畜吃水,调整种植抗干旱早熟作物,有效地减轻了灾害。9月,受16号热带风暴的影响,县境北部尤其是刁口乡遭受海潮侵袭而成灾。冲毁虾池1500亩、盐田1.1万公亩、损坏房屋5213间、船只57艘,伤亡334人,直接经济损失2600万元。全县调动人力修复堤坝公路,运用机械排水,抢救被水围困群众,安排房屋修缮,调拨救灾款8万元、统销粮一批,进行救灾。是年,共发放救灾款41万元。1996年8月,受黄河洪峰影响,滩区被淹,涉及9个乡镇,97个村。重灾区南宋乡,万亩良田被淹绝产,9个村被水围困,倒塌房屋8896间,直接经济损失3460多万元。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组建起送水、送食品、保卫、防疫、协调等专门小组,开展救灾工作。乡政府机关人员全部靠上,进驻灾区实施救灾。全县共捐款41万元,捐粮21万公斤,捐物折款30万元,拨房屋损坏补助款61万元,救灾款30万元,帮助灾区安排生活、恢复秋种,是年全县发放救灾款110万元。
  1997年8月,因受11号台风影响,利北地区遭受特大海潮袭击,全县大部受灾,农田水利设施被淹,耕地毁坏,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县委、县政府组织100多名机关干部,出警500多人次,派车20辆,到重灾区利北境内进行抢救,安置灾民600多人,发放捐助款15.5万元,专项建屋款100万元,帮助343户群众建房664间。动用省级储备粮3.5万公斤、救灾衣被600多件。
  2001年5月,汀罗、虎滩、陈庄遭受冰雹和暴风雨袭击。农作物受灾,房屋、大棚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农业部门组织抗灾自救小组帮助灾民生产自救,调拨棉种35吨、地膜36吨,播种棉花,恢复生产。
  2002年,春夏大旱,农作物受灾面积47.91万亩,直接经济损失5357万元。民政部门抽调干部26人分赴乡镇,对贫困户人户调查,发放救灾款12.4万元,组织抗旱保苗和生产自救。民政部门统计,1986-2002年全县共发放救灾款1318.6万元,救助162155户次、430845人次。
  1986-2002年救灾款发放情况统计表 (续表)
  救济与扶贫
  农村困难户救济主要救济对象是人口多、劳力少、长期患病和因特殊事故造成生活困难,无经营能力的户。由个人申请,村、乡镇出具证明,县民政局审批。
  1986年全县有贫困乡1个,贫困村54个,贫困户10727户,贫困人口32180人。全年发放农村社会救济款130万元。1997年,全县共有贫困户3021户9180人,全年发放救济款21.7万元,救济面粉20万元。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开始把农村最贫困户纳入保障线内。1998年起,除国家救济外,政府还组织机关、单位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活动,科级干部包困难户一帮一活动,以及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等一系列救助活动。1998-2002年,用于农村救助的社会捐款64万元,帮扶物资折款47万元;县直各单位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户,发慰问金46.3万元、面粉6.15万斤,共救济6300人次。1986-2002年的17年间,共发放救济款1203.9万元,累计救济84671户次,306676人次。
  1986-2002年社会救济福利费发放情况统计表 (续表)
  扶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全面实施,人民生活显著提高,救济方式由单位救济逐步转变为救济与扶贫相结合。对那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造血”的办法,扶助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1983年4月,全国第八次民政工作会议前,主要是用一部分救济款帮助贫困户购置化肥、农药、添置农具。1984年起开展双扶(扶贫、扶优)活动。1986年,全县所有乡镇普遍开展“双扶”工作,当年新增“双扶”户3700多户,其中扶优688户,成为专业户的739户。年末,全县在扶户3839户,其中扶优716户,经济联合体70个,脱贫1337户。1987年,全县17个乡镇除刁口外全部建起扶贫基金会。是年,东营市将大赵乡列为社会保障网络建设试点单位,并于次年在该乡召开全市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现场会,推广扶贫工作经验。到1991年,全县共有7个乡镇建起社会保障网络,社会保障资金97.3万元。1993年起,把扶贫工作与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结合起来进行,制定扶贫计划,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和专业村建设。年内,投入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傅窝乡薄扣村发展养牛专业;投资23万元,扶持明集乡马镇广村建起20万只养鸡场;投资25万元,扶持前刘乡种植白莲藕500亩。1995年,投放扶贫资金70多万元,扶持前刘、明集、傅窝3个乡镇专业户800个,1500多人脱贫。1996年起,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上农下渔”开发。年内,政府搭台、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筹资160万元,在明集乡马镇广村挖水库3座、筑台田450亩,可灌溉农田1100亩。次年,马镇广村人均收入增长690元。1997年,投入扶贫资金17万元,扶持明集、虎滩、汀河3乡6个村“上农下渔”样板田建设。1987一1998年,全县共投放扶贫资金643万元,使30174户贫困户脱贫。1999年起,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把扶贫、救灾、救济工作纳入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中。2001年,探索贫困户等级管理制度。摸清全县贫困户底数,按家庭收入、住房、衣被等要素条件,把贫困户分为三级,一级的纳入低保范围,二级的为扶贫范围,三级的给予信息技术扶持,实行动态管理,使扶贫救助工作更加规范。至2002年,共确认贫困户2945户、6321人,其中一级贫困户1318户、2242人,二级贫困户1060户、2639人,三级贫困户567户、1440人。并分别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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