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信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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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110
颗粒名称: 第十节 信访
分类号: D0
页数: 2
页码: 418-419
摘要: 本节分为工作机构,工作概况。
关键词: 国家 行政管理 中央政府

内容

工作机构
  1986年,县建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均设信访科,有信访工作人员8名。各乡镇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由纪检监管。各村建有民事调解组织。
  1989年4月,县委、县政府信访科合并成立利津县信访局,县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信访局合署办公。1993年后机构名称几经变更。1998年,各乡镇设专职信访办主任。
  2002年,县信访局内设办信股,接访股,编制7人。全县9个乡镇均设专职信访办主任1名。各村均配备信访民调员,县乡村三级形成信访网络。
  工作概况
  1986一1988年,受理的来信来访主要是“文化大革命”前的遗留问题和1979-1985年错判的经济、刑事案件。在全面落实政策和解决遗留问题基本结束后,重点处理问题复杂的信访案件。
  1989年起,实行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值班制度,并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翌年,在全县开展争创“三无”(无越级信访、无重复信访、无信访积案)单位活动,信访阵地建设和信访处理都有明显改进。
  1992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三个办公室联合制发《县级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规定》。县信访局把信访目标管理、发挥信访网络作用和争创“三无”县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1993年,贯彻《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群众上访程序(试行)》,实现了全年无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1995年起,将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996一1997年,以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减少重复上访,减少上访老户为重点。坚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同时认真承办上级要查处结果的案件。全县有96个单位实现“三无”达标。
  1998-2000年,加强乡镇信访工作和业务建设,配备专职信访干部,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三无”乡镇达到90%以上。同时,在全县开展信访综治活动,集中解决大案、积案、难案,连续3年实现来信来访处结率100%。
  2001年,利津县被东营市信访局确定为“规范办信工作试点县”和落实省“三项制度”试点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利津县归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暂行规定》,县信访局创行“三三制”(把握三大环节,规范工作程序;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抓好“三落实”,严格工作制度)工作法并制订《利津县信访工作考核办法》,使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年内在信访工作中所反映的农村财务、基层干部作风、土地调整和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农民负担、破产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和城镇拆迁等问题,均予处结。
  2002年,按照“以情接访、分级处访、依法信访、综治息访”的思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组织编印《信访工作基本知识问答》(该书是县信访部门的创新成果),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信访法规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人们的信访法规意识。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47起信访案件,按照“四定”(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包案领导、定结案时限)制度要求,全部办结。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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