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寿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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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9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寿保险
分类号: F840.622
页数: 2
页码: 391-392
摘要: 本节分为险种(寿险类,个人寿险附加类,短险类),承保,理赔,理赔案件等。
关键词: 人寿保险 保险业务 利津县

内容

险种
  人寿保险公司开办有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100余个险种。
  寿险类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独生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子女教育保险、国寿个人养老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康宁终身保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色夕阳养老金保险、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国寿分红两全保险、国寿分红终身保险、祥和定期保险、祥运定期保险、祥瑞终身保险、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养老金保险等。
  个人寿险附加类附加残疾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定期保险等。
  短险美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人身保险、国寿家庭幸福保险、国寿辉煌人生保险、国寿母婴安康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学生与幼儿平安保险、国寿学生与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学生与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等。
  承保
  1996年、2000年、2002年县寿险公司分别收取保费297万元、1420万元、2379万元。
  理赔
  寿险公司不断探索和改革赔付办法,提高承保质量。坚持赔款上门服务,1997年后,实行重大案件预付赔款办法,改“雨后送伞”为“雪里送炭”,深受投保者的欢迎。1996年、2000年、2002年分别缮制各类赔案539起、884起、1268起,分别支付各类保险金29.3万元、78.3万元、258万元。
  理陪案件
  1997年8月份,利津县实验一校投保的某学生,因溺水死亡,赔款1.3万元。1998年6月17日,傅窝爱国学校学生张某,因患肾炎住院治疗时,公司赔付保险金1.5万余元。1999年4月4日,北宋一中学生郭某,被电击伤,公司迅速赶赴医院赔付保险金3万余元。同年6月27日,利津一中学生端某,因患肠梗阻住院治疗时,公司分次赔保险金累计6万元。1999年1月7日,盐窝镇黄村小学学生刘某,因患白血病,赔付保险金3.5万余元。1999年12月13日,汀罗镇汀河八村村民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赔付保险金3.39万元。2000年5月25日,利津镇中学学生隆某,在上学途中不慎摔伤,造成骨折,住院治疗时公司赔付保险金3.7万元。2000年6月10日,虎滩中学学生魏某,因患白血病死亡,公司赔付保险金2.25万元。2000年8月21日,汀罗镇汀河三村孟某,在寿光市境内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赔付保险金6万元。2002年,虎滩乡学生薄某因病赔付医疗费3万元;盐窝镇学生李某因病赔付医疗费1.53万元;北岭乡村民孙某因病死亡,赔付保险金3万元,并退还其所交纳的保险费5780元;盐窝镇村民刘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赔付保险金1万元。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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